提前了!两省公布二建成绩查询的时间
2020-12-21
近日,福建和广西两个地区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出来啦!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正式回复学员有关“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公布”的问题,正面回应了福建二建成绩将于1月份公布。广西人事考试网二级建造师考试日程显示:成绩查询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福建和广西公布的查分时间相比其他省市公布的要提前不少。广西原本考务文件预计考后3个月出成绩,现在提前了1个月。下图根据各省消息整理好的出分时间,供大家参考↓↓↓继续关注我们,了解更多省份的出分消息~(杭州筑一教育)
住建部将BIM纳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2020-12-18
信息导读1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发布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并规定于2021年01月01日起生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11-0216)(即2011版合同)颁布之时,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国内的应用尚不广泛,但随着住建部在2015年发布《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建质函〔2015〕159号)以及《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等标准的出台,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等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进入井喷期。今年4月,住建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就提到“试点推进BIM审图模式”、“推动BIM技术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在新形势下,为了更好地将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即2020版合同)专门在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1.14条文中,明确规定了在项目中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相关要求: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如果项目中拟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合同双方应遵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符合项目所在地的相关地方标准或指南。合同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就建筑信息模型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等相关内容进行约定。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与本项目中其他使用方协商。通知原文: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11月25日合同范本关键页面:(杭州筑一教育)
一建考后这些事项要注意!不是查完成绩就完事了
2020-12-16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已经于2020年12月15日开始,未查询考生请到中国人事网“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成绩查询流程⑴首先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官方网站,点击成绩查询(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⑵依次输入证件号码、姓名、验证码,点击“查询”。⑶登录进入后,在页面左侧选择考试时间“2020年9月”,右侧选择“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即可查询到自己的成绩。注:如姓名中带有点,请复制使用这个标准的点符号(·),点的两边不能再有空格,如有所列孤僻字请粘贴使用。成绩合格标准虽然各科卷面分不一致,但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基本一样,一般是考试卷面总分的60%,具体合格分数线如下图所示:注:因为各科合格分数不同,大家务必对照好。考后审核资料准备不同的省份,采取审核方式也不同。部分省份是考前完成审核工作,但有部分省份采用考后审核的方式(如下图),所需资料如下:证书领取及注意事项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大概在成绩公布后的3个月,全国各省市开始陆续发布证书领取名单公示及领取通知。(比如:2019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则是在2020年的4月左右开始领取)领取时需注意:①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②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证书领取需携带的资料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③网上领证:目前只有三个省份开启了网上申请,邮寄到家的领取方式。写在最后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告一段落,是时候开启2021年的新篇章了,备考的、考虑增项的,都可以慢慢计划准备起来啦,成功的机会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杭州筑一教育)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今日公布!
2020-12-14
刚刚获悉,中国人事网发布了最新通知,2020年度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发布,考生可于12月11日进行查询!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12月11日起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成绩查询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于2020年12月11日发布,届时请考生于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查询考试成绩时显示“-1”、“-2”、“-4”意味着:“-1”代表缺考,说明考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2”代表违纪,说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4”代表成绩无效,说明考后发现因报考条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导致科目成绩无效,或虽无违纪违规行为但未按考试要求作答。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有效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杭州筑一教育)
下周二建又要考试了,贵州这些考生需参加考试
2020-12-11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2020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试行机考,按批次分批开展。现将第1批次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一)第1批次考试只安排涉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专业考生的考试。凡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本次考试。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二)时间安排1、考试时间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9:00—12月20日上午9:00。在报名系统缴费成功的第1批次考生,请于规定的打印准考证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三)考点安排本次考试在贵阳市、遵义市设考点,具体考场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二、考试要求(一)考试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1、应试人员考试前应仔细阅读报名文件、报考须知、报考指南、温馨提示的相关内容及《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提前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按要求做好防控个人准备,考试过程中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积极配合主办方顺利完成本次考试。2、应试人员所在企业(单位)联系人、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考试工作负责人在考试期间应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配合主办方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完成。(二)考生在考试当天须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准考证原件方能参加考试。(三)请考生务必于考前详细阅读准考证信息,并按要求做好准备,以免贻误考试。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对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如提供虚假材料报考、考试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纳入贵州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库管理,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应试人员处理条款进行处理。四、其他1、凡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的考生,统一纳入第2批次考试,拟于2021年3月开展。具体考试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guizhou.gov.cn/)或微信公众号“贵州建设人才”。2、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因为疫情防控需要等原因造成考试推迟或取消,请考生予以充分理解,并对考试工作的推进保持高度关注,以免贻误。特此通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2月11日(杭州筑一教育)
上海发文明确:二建对应助理工程师或助理经济师!
2020-12-09
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59号(杭州筑一教育)
住建部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2020-12-0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已经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优化审批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坚持放管结合,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统称企业资质)认定事项压减工作,现制定以下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精简企业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简化资质标准,优化审批方式,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合理束缚,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按照稳中求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对部分专业划分过细、业务范围相近、市场需求较小的企业资质类别予以合并,对层级过多的资质等级进行归并。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和事务所资质,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或不分等级),资质等级压减后,中小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放宽,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体压减情况如下: 1.工程勘察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将4类专业资质及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综合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2.工程设计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4类行业资质;将151类专业资质、8类专项资质、3类事务所资质整合为70类专业和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等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 3.施工资质。将10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民航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施工总承包资质;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综合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其中,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在本行业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 4.工程监理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取消专业资质中的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资质,保留其余10类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二)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企业资质标准,大幅精简审批条件,放宽对企业资金、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的考核要求。适当放宽部分资质承揽业务规模上限,多个资质合并的,新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相应扩大至整合前各资质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尽量减少政府对建筑市场微观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下放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办事。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和部分资质类别,开展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将除综合资质外的其他等级资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资质的审批权限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方便企业就近办理。试点地方要明确专门机构、专业人员负责企业资质审批工作,并制定企业资质审批相关管理规定,确保资质审批权下放后地方能够接得住、管得好。企业资质全国通用,严禁各行业、各地区设置限制性措施,严厉查处变相设置市场准入壁垒,违规限制企业跨地区、跨行业承揽业务等行为,维护统一规范的建筑市场。 (四)优化审批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动企业资质审批事项线上办理,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逐步推行电子资质证书,实现企业资质审批“一网通办”,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企业资质信息。简化各类证明事项,凡是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加快推行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制使用范围,明确审批标准,逐步提升企业资质审批的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坚持放管结合,加大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强化事后责任追究,对负有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的企业、人员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引导建设单位合理选择企业。持续深化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完善工程招标资格审查制度,优化调整工程项目招标条件设置,引导建设单位更多从企业实力、技术力量、管理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自主选择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企业。积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为业主选择合格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引导企业依法自主分包。 (二)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落实注册人员责任。加快修订完善注册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注册人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推动建立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持续规范执业行为,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为提升工程品质、保障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改革措施落地。制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指标说明,进一步细化审批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地方审批人员的培训,提升资质审批服务能力和水平。不定期对地方资质审批工作进行抽查,对违规审批行为严肃处理,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取消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资格。 (四)健全信用体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应用,完善“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快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风险。 (五)做好资质标准修订和换证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标准等修订工作,合理调整企业资质考核指标。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公众预期。加大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释疑解惑,让市场主体全面了解压减资质类别和等级的各项改革措施,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反映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 2.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抄送: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有关行业协会,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杭州筑一教育)
二级消防工程师开考了!不限专业,中专起报(内附二消考试大纲)
2020-12-04
1、一级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消防工程师的由来 2012年, 人社部、公安部联合印发了:《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正式成立了消防工程师考试,一消、二消就此问世201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正式开考。同年, 北京、河北、辽宁、青海四个省市发布二消考试公告,但是最终考试都被暂缓2017年10月1日,公安部143号令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正式实施规定第四条再次明确指出:注册消防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2019年9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正式出台。条件第四条明确规定:消防工程师人数不少于2人, 其中企业技术负责人只能由一级消防工程师担任一消VS二消的情况和一建VS二建相似:一消含金量高,但考试难度大,通过率不到4%,致使现有的一消人数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随着三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推进,人才急缺,因此二消的呼声也越来越高。2、二消和一消的区别 根据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一消和二消主要是【执业范围】和【能力要求】不同。(1)执业范围不同一消: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二消: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除250米(含)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2)能力要求不同一消: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有较丰富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了解国际消防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掌握消防技术前沿发展动态,能够独立解决重大、复杂、疑难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3熟练运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手段,圆满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签署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件准确无误,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具有较强的消防技术课题研究能力,能够应用新技术成果,指导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作。二消: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熟练运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一般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较好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签署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件真实、完整、准确,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另外,一消的执业范围比二消更广,能力要求也比二消更高。根据最新发布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企业必须拥有不少于2名消防工程师,但是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消防工程师3、二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取得 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满3年 ;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二)取得 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或者取得消防工程 相关专业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 ;或者取得消防工程 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消和一消一样,都不限制专业,中专起就可以报,对于很多已经有了消防员证,但是又觉得一消太难的消安相关从业人员来说,二消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4、二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大纲一、考试目的考查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在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中,掌握消防技术前沿发展动态,依据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独立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消防安全技术问题的综合能力。二、考试内容及要求(一)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1.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消防法》《行政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分析、判断建设工程活动和消防产品使用以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2.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根据《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确认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合法性和注册消防工程师履行义务的情况,确认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行为和职业道德修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分析、判断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行为的法律责任。(二)建筑防火检查1.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认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的内容和方法,辨识和分析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建筑耐火等级、消防车道和消防车作业场地及其他灭火救援设施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组织研究解决消防安全技术问题。2.防火防烟分区检查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防火防烟分区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辨识和分析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划分、防火分隔设施设置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组织研究解决防火防烟分区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3.安全疏散设施检查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安全疏散设施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辨识和分析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组织研究解决建筑中安全疏散的消防技术问题。4.易燃易爆场所防爆检查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辨识、分析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火灾爆炸等不安全因素,组织研究解决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的技术问题。5.建筑装修和建筑外墙保温检查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建筑装修和建筑外墙保温系统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辨识建筑内部装修和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分析建筑装修和外墙保温系统的不安全因素,组织研究解决建筑装修和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三)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管理1.通用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消防设施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消防设施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消防控制室技术条件、维护管理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的正确性。2.消防给水设施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消防给水设施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设施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消防给水设施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消防给水设施,解决消防给水设施的技术问题。3.消火栓系统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消火栓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消火栓系统,解决该系统的技术问题。4.自动水灭火系统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及其组件检测、验收的实施方案,确认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自动水灭火系统,解决该系统技术问题。5.气体灭火系统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气体灭火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气体灭火系统,解决该系统技术问题。6.泡沫灭火系统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泡沫灭火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泡沫灭火系统,解决该系统的消防技术问题。7.干粉灭火系统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干粉灭火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干粉灭火系统,解决该系统消防技术问题。8.建筑灭火器配置与维护管理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认各种建筑灭火器安装配置、检查和维修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建筑灭火器安装配置、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安装配置、检查和维修灭火器,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9.防烟排烟系统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防烟排烟系统,解决该系统消防技术问题。10.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与电气防火防爆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消防供配电系统和电气防火防爆检查的实施方案,确定电气防火技术措施,辨识和分析常见的电气消防安全隐患,解决电气防火防爆方面的消防技术问题。1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系统及各组件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运行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解决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技术问题。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解决该系统的消防技术问题。13.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系统及各组件检测与维护管理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出现的故障及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测、验收与维护保养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解决该系统的消防技术问题。5、二消《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大纲 大纲沿用2014年版本,二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大纲如下:考查消防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涉及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在实际应用时体现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执业能力。 (杭州筑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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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水利工程)考点强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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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备考指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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