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二造】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0-09-12
考试时间定于:12月13日请长按识别或扫码下方二维码 查看更多内容信息来源: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6829(杭州筑一教育)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的公告
2020-09-11
现批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1202-2020, 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更具体的内容,请点击附件可直接跳转发布稿) 附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发布稿).pdf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6月5日信息来源:http://jst.zj.gov.cn/art/2020/9/8/art_1229159347_56707996.html(杭州筑一教育)
【江苏】关于确定2020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人〔2019〕332号)精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结合江苏省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情况,确定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因疫情影响,延期至2020年11月29日举行,具体时间见下表: 二、考区设置与应试人员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应试人员为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0日完成网上报名并于2020年1月16日前完成缴费的人员(未办理退费)。 2020年度不再重新组织报名及补报名、补缴费。 三、申请退费 2020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因疫情影响调整考试时间,如个别考生为此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可申请退费,取消报名考试。具体操作如下: 1. 登录“江苏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js.bm.zjcloud.net.cn),填报个人相关信息,提交退费申请。 2. 申请时限:2020年9月21日至10月21日,逾期未提交申请的将不再办理退费。 四、其他事项 请应试人员关注“江苏建设人才”网站(网址: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有关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等信息将在临近考试期间发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2020年9月10日信息来源: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InfoDetail/Default.aspx?InfoID=3bf2e6b6-5ce4-4892-a54a-3a467c1857b8&CategoryNum=003(杭州筑一教育)
关于开展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到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持证人员继续教育
2020-09-09
原文如下:各相关企业:根据杭州市建委《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9〕187号,附件1)要求,协会将对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到期的杭州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和延期验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持有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到期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且持证人员年龄未超过相关工种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其中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一人多证者每两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即可。二、继续教育内容近期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特种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特种作业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等。三、培训形式及收费标准根据文件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证书两年有效期内要完成不少于48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集中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8个学时,其他培训为40个学时。协会具体组织形式和收费标准如下:1.集中继续教育(面授)(8课时)面授培训时间一天。培训费50元/人(不含中餐),教材资料费20元/人。2.网络教育培训(40课时)为解决工学矛盾,就其他培训的40课时,协会联合科技公司开发了特种作业人员网络学习平台,学员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需选择学时,进入网络平台学习。最多为40学时,每课时2.5元。四、报名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1)面授报名:9月10日—9月23日。(2)网教报名:长期开放,可在面授报名时同时报名。也可按需随时报名。2.报名方式进入杭州市建筑业协会官网(www.hangzhoujx.com),点击首页右上角“继续教育”栏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发票(普通增值税发票)。3.体检预约服务面授报名的同时,协会提供体检预约服务。学员自愿选择,预约时不交纳费用,体检时间以学员在平台上预约日期为准。五、面授点的设置为服务企业,方便学员,滨江、萧山、钱塘新区、富阳、临安、桐庐、建德、淳安等区、县(市)企业学员达到一定人数的,市建协将送教上门,在当地设立办班点。六、面授时间2020年9月至10月。具体培训时间以听课证为准。七、证书延期受理1.凡参加协会组织的集中面授培训人员,协会代办证书延期验印手续。2.延期验印所需资料(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申请表(附件2);(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附件3),通过协会报名平台预约体检的,体检报告医院会统一邮寄协会,学员无须提供;(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完成学时清单(附件4),同时须提交面授合格证书,如参加协会网络教育直接打印学时清单即可;(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证书延期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5,须提交电子版)。3.延期验印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1)受理时间:每月5日-15号(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特别提醒:证书持有人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证书将自动注销。(2)联系人及受理地点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87227946地址:杭州市浣纱路347-1号4楼培训部(3)设置面授点的各区、(县)市负责本地区的延期受理,汇总后报市建协。附件:1.《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9〕187号.doc;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申请表.docx;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docx;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完成学时清单.docx;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证书延期合格人员汇总表.docx。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2020年9月7日信息来源:http://www.hangzhoujx.com/article-673-1.html?from=timeline(杭州筑一教育)
重要!建部等九部门联合发文:大力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近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建造”品牌。《意见》明确创新组织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促进设计、生产、施工深度融合。引导骨干企业提高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和资源配置能力,培育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的主体责任,保障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培育具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业务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原文如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教育厅(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市场监管局(厅、委),各银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新型建筑工业化是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以工程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为主要手段,整合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印发实施以来,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快速推进,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明显提高。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建造”品牌,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一)推动全产业链协同。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筑师负责制,鼓励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优化项目前期技术策划方案,统筹规划设计、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管理。引导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建筑最终产品和综合效益为目标,推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二)促进多专业协同。通过数字化设计手段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提高建筑整体性,避免二次拆分设计,确保设计深度符合生产和施工要求,发挥新型建筑工业化系统集成综合优势。(三)推进标准化设计。完善设计选型标准,实施建筑平面、立面、构件和部品部件、接口标准化设计,推广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方法,以学校、医院、办公楼、酒店、住宅等为重点,强化设计引领,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四)强化设计方案技术论证。落实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标准化设计、工业化建造与建筑风貌有机统一的建筑设计要求,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加强对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设计要求落实情况的论证,避免建筑风貌千篇一律。二、优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五)推动构件和部件标准化。编制主要构件尺寸指南,推进型钢和混凝土构件以及预制混凝土墙板、叠合楼板、楼梯等通用部件的工厂化生产,满足标准化设计选型要求,扩大标准化构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规模,逐步降低构件和部件生产成本。(六)完善集成化建筑部品。编制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相关标准图集,提高整体卫浴、集成厨房、整体门窗等建筑部品的产业配套能力,逐步形成标准化、系列化的建筑部品供应体系。(七)促进产能供需平衡。综合考虑构件、部品部件运输和服务半径,引导产能合理布局,加强市场信息监测,定期发布构件和部品部件产能供需情况,提高产能利用率。(八)推进构件和部品部件认证工作。编制新型建筑工业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相关技术要求,推行质量认证制度,健全配套保险制度,提高产品配套能力和质量水平。(九)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发展安全健康、环境友好、性能优良的新型建材,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推动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三、推广精益化施工(十)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完善钢结构建筑防火、防腐等性能与技术措施,加大热轧H型钢、耐候钢和耐火钢应用,推动钢结构建筑关键技术和相关产业全面发展。(十一)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完善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加大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消能减震、预应力技术的集成应用。在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中积极应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广应用预制内隔墙、预制楼梯板和预制楼板。(十二)推进建筑全装修。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工程项目应推广全装修,积极发展成品住宅,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推进装配化装修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的应用,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推广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提高装修品质,降低运行维护成本。(十三)优化施工工艺工法。推行装配化绿色施工方式,引导施工企业研发与精益化施工相适应的部品部件吊装、运输与堆放、部品部件连接等施工工艺工法,推广应用钢筋定位钢板等配套装备和机具,在材料搬运、钢筋加工、高空焊接等环节提升现场施工工业化水平。(十四)创新施工组织方式。完善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相适应的精益化施工组织方式,推广设计、采购、生产、施工一体化模式,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发挥结构与装修穿插施工优势,提高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十五)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益。加强构件和部品部件进场、施工安装、节点连接灌浆、密封防水等关键部位和工序质量安全管控,强化对施工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技术交底,通过全过程组织管理和技术优化集成,全面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益。四、加快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十六)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加快推进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寿命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建立、维护基于BIM技术的标准化部品部件库,实现设计、采购、生产、建造、交付、运行维护等阶段的信息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试点推进BIM报建审批和施工图BIM审图模式,推进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融通联动,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提高建筑行业全产业链资源配置效率。(十七)加快应用大数据技术。推动大数据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投标环节和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依托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汇聚整合和分析相关企业、项目、从业人员和信用信息等相关大数据,支撑市场监测和数据分析,提高建筑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和监管效率。(十八)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推动传感器网络、低功耗广域网、5G、边缘计算、射频识别(RFID)及二维码识别等物联网技术在智慧工地的集成应用,发展可穿戴设备,提高建筑工人健康及安全监测能力,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监控管理、节能减排和智能建筑中的应用。(十九)推进发展智能建造技术。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与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搭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智能光伏应用示范,促进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应用。开展生产装备、施工设备的智能化升级行动,鼓励应用建筑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智能移动终端等智能设备。推广智能家居、智能办公、楼宇自动化系统,提升建筑的便捷性和舒适度。五、创新组织管理模式(二十)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促进设计、生产、施工深度融合。引导骨干企业提高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和资源配置能力,培育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的主体责任,保障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二十一)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培育具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业务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二十二)完善预制构件监管。加强预制构件质量管理,积极采用驻厂监造制度,实行全过程质量责任追溯,鼓励采用构件生产企业备案管理、构件质量飞行检查等手段,建立长效机制。(二十三)探索工程保险制度。建立完善工程质量保险和担保制度,通过保险的风险事故预防和费率调节机制帮助企业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建筑工程质量。(二十四)建立使用者监督机制。编制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鼓励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保障购房人权益。六、强化科技支撑(二十五)培育科技创新基地。组建一批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鼓励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二十六)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大力支持BIM底层平台软件的研发,加大钢结构住宅在围护体系、材料性能、连接工艺等方面的联合攻关,加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灌浆质量检测和高效连接技术研发,加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产品研发。(二十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重大科技成果库,加大科技成果公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建筑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创新发展。七、加快专业人才培育(二十八)培育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大力培养新型建筑工业化专业人才,壮大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方面人才队伍,加强新型建筑工业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鼓励企业建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二十九)培育技能型产业工人。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完善建筑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评价体系,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融通衔接。打通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道路,弘扬工匠精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产业工人队伍。(三十)加大后备人才培养。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支持校企共建一批现代产业学院,支持院校对接建筑行业发展新需求、新业态、新技术,开设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专业人才保障。八、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评价(三十一)制定评价标准。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评价技术指标体系,重点突出信息化技术应用情况,引领建筑工程项目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建筑品质。(三十二)建立评价结果应用机制。鼓励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单位在项目竣工后,按照评价标准开展自评价或委托第三方评价,积极探索区域性新型建筑工业化系统评价,评价结果可作为奖励政策重要参考。九、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三十三)强化项目落地。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新型建筑工业化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实施范围。要加大推进力度,在项目立项、项目审批、项目管理各环节明确新型建筑工业化的鼓励性措施。政府投资工程要带头按照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鼓励支持社会投资项目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三十四)加大金融扶持。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开展融资。完善绿色金融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政策环境,积极探索多元化绿色金融支持方式,对达到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给予绿色金融支持。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各地设立专项基金。(三十五)加大环保政策支持。支持施工企业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建立建筑垃圾排放限额标准,开展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公示,鼓励各地对施工现场达到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的施工企业给予奖励。(三十六)加强科技推广支持。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科研项目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研发,鼓励各地优先将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技术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技术公告和科技成果推广目录。(三十七)加大评奖评优政策支持。将城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水平纳入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大力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参与绿色建筑创新奖评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8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信息来源: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9/04/content_5540357.htm(杭州筑一教育)
关注!2020一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开通!
2020-09-07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啦!部分省市已经可以打印啦,考生们注意安排好时间,别错过打印时间哦。准考证打印的流程:STEP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打印准考证。STEP2:点击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进行跳转STEP3:选择自己考试的地区(目前只有三个省),依次证件号、姓名等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再次强调:千万不要错过,不然会视为放弃考试!打印常见问题答疑(1)问题一:一级建造师准考证丢了怎么办?答:准考证丢了可以再打印,不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建议打印的时候多打几份,这样丢了还有备份。(2)问题二: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答:密码忘记了通过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密码即可,实在找不回,可以电话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3)问题三:一级建造师准考证可以先截图再打印吗?答:可以的,但是打印出来的效果必须是清晰的,信息是完整的。截图一定要清晰完整。(4)问题四:一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信息显示空白怎么办?答:1)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重新试一下。2)重新下载pdf文件阅读器查看。3)建议可下载FoxitReader或到其它合法网站自行下载pdf阅读器。此外,建议下载时勿使用下载工具,可选择“另存为”的方式下载。(5)问题五:一级建造师准考证点击打印没有反应怎么办?答:1)可能是打印准考证的人数多,系统比较慢,考生可以换个时间段进行打印。2)建议使用IE浏览器下载准考证,如果已经是IE浏览器,请检查是否安装迅雷等下载软件。如果安装请暂时禁用或者卸载,使用IE自带功能下载打印准考证。3)直接用网页上的打印选项进行打印(注:打印选项在工具里面,如果是IE浏览器按Alt+X键即可。4)截图打印。(6)问题六:一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照片不显示怎么办?答:1)网速不稳定2)打印官网、打印系统不稳定3)浏览器问题对于1、2点的问题等网速稳定之后再试试看,实在不行可以电话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对于第3点问题的解决办法如下:①使用IE8.0及更高版本的浏览器。②点击右上角工具—Internet选项—高级,然后往下拉,找到打印选项下面的打印图片,勾选上,点击确定,再重启浏览器,登录打印即可打印出照片了。(7)问题七:一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入口进不去怎么办?答:部分地区报名考生较多,准考证打印期间系统繁忙,考生可以错过打印高峰期登录系统。另外,为了确保系统功能的正常使用,建议考生使用IE8.0及以上浏览器登录系统。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避免错过打印时间。(8)问题八:一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次数有限制吗?答:一般没有限制,可以打印多份。打印一级建造师准考证时,考生可多打印几张作为备用。如果考生到考点后发现没带准考证,只要记得自己的登录号和密码,可以就近到有电脑、打印机的地方自行打印。注意:打印准考证必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杭州筑一教育)
【广东】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2020-09-04
昨日二建决赛圈再少一个地区,广东终于发布二建考务文件。等待了这么久,千呼万唤热泪盈眶,终于还是等到了。不过注意!广东今年不实行统考,二建时间定于:12月5-12月6日考试!原文如下: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69号)精神,我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2月5日、6日举行。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可结合实际任选其一。(二)考区设置此次考试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执行。(一)考全科条件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级别为“考3科”)。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1.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考全科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2.符合上述考全科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考1科”)。(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三)增报专业条件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符合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请选择“增报专业”级别。(四)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要求以上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三、报考事项报考事项统一在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进行。报名信息填报时间: 2020年9月7日9:00-9月16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7日9:00-9月17日17:00。(一)报考人员身份验证1.所有报考人员须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验证身份信息。身份验证通过后,需要上传电子照片,并添加学历、学位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2.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名。(二)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省直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广东省省直”;其他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三)签署承诺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阅读《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四)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建注函〔2020〕40号文规定,《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每人51元收取,《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均按每人每科61元收取。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http://rsk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五)准考证打印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20年11月30日 9:00-12月4日 17:00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姓名、档案号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2月4日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更正。(六)报考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2. 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身份验证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四、考试有关事项(一)广东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四)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五、成绩查询及管理(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2月上旬公布,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进行成绩查询。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另行通知。(二)成绩管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级别为考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考2科)或1个科目(级别为考1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地市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七、监督监管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或者合格证明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证书发放和查询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含增报专业)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也可在“粤省事”平台的“我的证照”栏目添加、出示本人的电子证书。九、注意事项1.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及其他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2.报考期间,全省各级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3);报名信息更正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在线申办。附件:1.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2.《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 3.咨询服务电话附件1-3下载.docx信息来源:http://rsks.gd.gov.cn/ksdt/bmdt/content/post_3077943.html(杭州筑一教育)
重点!住建部宣布:二级建造师证书样式新变动
2020-09-02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新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照样式。新版证书如下:二建新版证书原文如下: 信息来源:住建厅(杭州筑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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