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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

2020-12-02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明确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发挥人才在促进新时代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完善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以“城市发展导向”为指引,紧紧围绕上海服务国家战略、建设“五个中心”、打造“四大品牌”等目标,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实行条件管理,明晰分类;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日常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市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房屋管理、税务、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三)高技能人才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第六条(申办材料)  在本市“一网通办”系统中能够通过调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方式核验申办材料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纸质申办材料。  (一)《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凭证、学历学位凭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凭证或职业资格凭证;  (三)就业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凭证;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及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引进落户情形的个人承诺;  (五)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相关产权证书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六)与申请条件相应的材料。  第七条(申请)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对个人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第八条(受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指定的经办机构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办材料后,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应当现场受理。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用人单位补齐相关材料。  第九条(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告知结果。  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引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十条(公示)  审核通过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引进的人才,不予公示。  第十一条(户口迁移)  经公示通过的人才,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十二条(家属随迁)  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十三条(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实施细则)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施行期限)  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杭州筑一教育)

消防救援局发布二消考试公告,综合解答来了!

2020-11-25

11月23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网正式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主要表明:✓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规模、层级结构和综合效能亟待进一步发展壮大;✓落实好筹备和组织开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报名环节要参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试时间要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步;✓各总队应于2020年11月底前,将何时开考报于法规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具体详情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黄明书记近期关于发展壮大社会专业消防人才队伍、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指示要求,全面加快推进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现就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自2015年开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以来,初步选拔了一批消防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但是,从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规模、层级结构和综合效能看,与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消防执法改革的需要仍不相适应,亟待进一步发展壮大。(一)明确主体责任。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各总队党委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总队主官和分管领导要专盯负责,责任处室要细化分工,落实好筹备和组织开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二)科学测算需求。各总队要立足“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全面发展,对本地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技术服务等岗位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需求进行专题研判,科学测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需求量,推进供给侧改革,满足社会需求。(三)做好前期准备。各地要结合当前申报明年项目和预算等工作,积极协调本级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落实好考试和收费立项、考试费标准核定等政策保障。同时,要争取通过地方立法、政策文件,明确注册消防工程师在单位特别是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主动引导社会需求。二、严密组织实施,推进创新发展各总队要按照《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及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等相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工作要求,周密筹划、精心准备、严密组织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一)成立专门机构。拟组织开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总队,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组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和专家委员会等工作组织并实体化运行。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建筑防火、电气防火、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法律法规方面的专家,并突出消防管理和消防技术服务领域,从消防救援机构、消防科研所、高等院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择优选择,并参加相关培训。(二)强化环节管控。命题环节要按照全国统一的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和大纲,统筹消防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等方面内容,准确把握考核角度,突出考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消防安全问题的能力。报名环节要参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在全面落实“减证便民”要求、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同时,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资格核验,把好入口关。考试环节要抽调命审题专家骨干值班备询,准确解答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考试时间要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步。阅卷环节要规划好评分细则制定、阅卷组织特别是主观题阅卷等工作,提前测算阅卷工作量,确保阅卷及时、客观、公正。(三)确保考试安全。命审题过程中,要明确命题、组卷和初审工作规程,细化命审题场地、保密设施、人员、资料、电脑数据等各项保密管理措施,落实好保密责任书签署、终审定稿专家确认签字、AB卷抽卷确认、试题试卷封存移交等规定动作。考试过程中,要配合人事考试机构落实好考场设置、监考巡考等工作,确保绝对安全。三、强化跟踪问效,严格规范管理各总队要会同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人事考试机构等相关部门,及时对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筹备、实施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积累工作经验,创新方式方法。(一)规范注册执业。各地要严格规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管理工作,正确引导其发挥作用。要统筹处理好资格考试与注册执业的关系,鼓励探索邀请专业水平高、职业操守好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参加火灾风险评估、重大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提高督导检查效能。鼓励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估和咨询,辅助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注册消防工程师团队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检查、专业评估和隐患整改。(二)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政策,提高社会单位和群众对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要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宣传违规报名、虚假承诺、考试作弊的法律责任,强化警示教育,严防不法培训机构扰乱考试秩序,并实时监测舆情,严防并妥善处理负面信息。(三)强化督导问责。部局将对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筹备和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需求测算脱离实际、考试组织不严不细、负面舆情反映突出、考试注册衔接不畅等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总队应于2020年11月底前,将总队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机构等部门沟通及是否开展、何时开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工作规划等相关情况,通过部局内网“数据传输”报法规与社会消防工作处。此公告一出,后台收到了众多小伙伴留言,今天小优盘点有关二消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一一解答!01 二消前景如何?通知原文中指出:从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规模、层级结构和综合效能看,与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消防执法改革的需要仍不相适应,亟待进一步发展壮大。”众所周知,我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众多,即使法律要求一个单位只需要配置1位注册消防工程师,那也是个庞大的数目。但截至目前,现有的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还远远不足,所以目前市场急缺二级消防工程师!02 哪些单位需要二消证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2、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3、国家机关4、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5、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6、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7、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9、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10、重要的科研单位11、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12、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点损失的单位03 二消报名条件(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04 二消考试内容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分为两科:《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分两个半天进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成绩连续2年滚动有效。05 二消何时开考?公告指出:考试时间要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步。且各总队应于2020年11月底前,沟通何时开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工作规划,通过部局内网“数据传输”报法规与社会消防工作处。(杭州筑一教育)

临时执业证书即将全面取消!二建证书急缺!

2020-11-23

近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明确宣布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最迟截止时间到2020年12月31日。自此,从去年7月住建部宣布取消一建临时执业证书,同时要求各地区做好取消二建临时执业证书的工作以来(以下简称“通知”),全国已有23个地区陆续取消二建临时执业证书。  01 建造师临时证书将全面取消自去年7月住建部发布通知以来,全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全面取消。而截止目前,全国已有23个地区宣布取消二建临时执业证书。需要注意的是,其中多数地区在去年12月31日前就已经取消了二建临时执业证书。从图上可以看到,目前全国还未宣布取消二建临时执业证书的地区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这里主要也是因为临时执业证书持有人数较少。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2020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综上可以看到,其实临时执业证书作为建造师证书的过渡,随着建造师证书的规范化、标准化普及,取消是建工领域产业升级改革的必然结果。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曾下发相关通知,明确说明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退出76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与建筑行业相关的包括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人员;房屋建筑施工人员。这又将留出一大块市场缺口!一方面临时执业证书及水平评价类技能资格取消,另一方面,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建企也因建造师人员数额配置不足而被通报。02 建造师配置不足,多地建企被通报今年以来,由于建造师数额配置不足,全国很多地区建企被当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甚至拟被撤销资质:一、苏州:139家建筑企业被点名10月30日,苏州住建局下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含市政类)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0〕43号,提到:1.2020年第三季度,共核查294家建筑业企业(含市政类)的478项建筑业资质。其中,139家企业的195项建筑业资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47%不合格。2.存在的问题有三个:(1)企业重视程度不够,不重视日常资质维护。核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配备不足等情况。(2)通过重组、合并、分立等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不满足资质标准问题比较突出。部分企业未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未达到相关资产要求。二、西安:注册建造师等企业主要人员严重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要求,为加强建筑市场的准入清出管理,市住建局于2020年7月公布了不满足资质标准的建筑业企业名单,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全国资质大核查还在进行中! 全国资质核查自7月8日全国各地区陆续开展建筑企业资质核查以来,许多省市的工程企业因资质不达标而被曝光:1、四川:第一批资质核查结果中,有563家企业资质不达标,存在建造师严重不达标等问题。四川成都第二批资质核查,722家企业不符合资质条件。整改期限3个月,若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依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进行处理(撤回资质)。2、青海:9月21日,青海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达标”企业的公示》,共66家企业不达标。   临时建造师证书的取消,是造成建造师空缺的原因之一。资质核查越来越严,建造师等人员不足,已成为常态。而从目前来看,全国建筑行业从业人数超过5000万,其中一级建造师在10月中旬的统计中约为75万,二级建造师持证人数根据不完全统计约为170万,这里的市场求明显还有很大的缺口。(杭州筑一教育)

2021年一建增项的主要问题,一篇全解答!

2020-11-20

2021年的备考已经开始,不少考生在准备增项报考的事儿。关于一级建造师增项的全部问题,你最关心的都在这啦!1、增项是什么?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是指:已经取得某一个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应的专业考试。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只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即可,不需要再考公共课。2、一建增项报名条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大家在选择专业时要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3、增项能注册到不同的公司吗?建造师领取到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的,必须要和主项建造师证注册在同一家单位!增项证书是无法和主项分开在不同的单位注册的。4、一建考过,二建增项还有用吗?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1)一级建造师注册,同一专业的二级建造师自动注销了。(2)一级建造师注册,不同专业的二级建造师仍然有效,但二者只能注册在同一个单位。5、一建最多能增项几个专业?其实,《注册建造师管理文件》对一级建造师增项专业暂时并没有数量的限制。从目前的注册人次来看,以下这6个组合人数较多:第一位:建筑+市政,59389人;第二位:市政+公路,20578人;第三位:建筑+机电,10743人;第四位:市政+水利,8489人;第五位:建筑+公路,6991人;第六位:建筑+水利,6414人。6、一建增项,越多越好吗?首先,明确自己的考证计划,如何安排能一步步提升身价。其次,看你所在、想进的企业,有哪些对应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目前在一些企业,对各种资质专业诸如:建筑、市政、公路、水利、铁路、港航、机电这些都有需求。并且对每一个增项都有适当的奖励政策。如果企业没有相对应的资质,即使员工考取了证书注册到本单位,也不会获得奖励,因为企业根本用不到没有的资质。所以,一建增项几个专业,大家要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而定。(杭州筑一教育)

注意!多地查处二建考试作弊!成绩无效!

2020-11-18

2020年二级建造师第一波考试已圆满结束,今年多地二建报名人数再创新高,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年年考试少不了,那就是考试作弊。近日,中国无线电管理发布通知,4地考试当天查处多起作弊。山东:二建查处1起作弊  2020年10月31日到11月1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和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等3个考试在日照市均设有考点。为顺利完成保障任务,山东日照市工信局根据省厅有关工作安排,专门制定了考试保障方案,根据以往考试保障经验提前研判、分析3个考试的各自特点和考点分布情况,科学分配监测设备和技术力量,在重要的考点设置固定监测组,同时安排了一组机动监测,以便出现特殊情况时可以相互支援。10月31日上午11点左右,监测人员在二级建造师水利学院考点监测到490.60MHz疑似信号,持续发射几秒钟,随后未再出现。11月1日上午11点10分左右,该信号再次在水利学院考点出现,按照监测预案,监测组集中监测力量,采取分布式比较法快速逼近信号源,做到第一次出现能确定考点,第二次出现判断出大致方向和距离,第三次出现能定位在百米之内,该信号在出现第五次时成功在一处绿化带里监测到作弊设备1套。案件交由公安和考务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河南:二建查处4起作弊 漯河:快速查获2套作弊发射设备 10月31日至11月1日,2020年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在漯河举行,全市共设置2个考点。考试保障期间,漯河无线电管理局周密部署,出动移动监测车4辆次,派出工作人员8人次,投入设备8台(套),累计查获考试作弊数传发射设备2套,有力地保障了考试的公平、公正。10月31日上午10点左右,在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南校区考点,监测人员监测到490.4MHz可疑信号,该信号为跳频信号,根据信号特征及以往工作经验,初步判断该信号为数传作弊信号。监测人员立即利用移动监测车和便携式设备开展联合定位,迅速在学校西墙外绿化带内的一颗树上查获作弊发射设备1套。上午10点50左右,在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北校区考点,监测人员再次监测到了490.4MHz数传作弊信号,最终在学校大门对面往西约50米处的草丛里发现了作弊信号发射设备,关闭设备后,490.4MHz数传作弊信号消失。在随后的考试中,监测人员再未发现其它可疑作弊信号,圆满地完成了此次考试保障任务。 郑州:压制作弊信号3起,查获作弊设备2套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无线电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郑州无线电管理局负责郑州市和省直部分考点的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二级建造师考试是每年作弊的重灾区,为完成好考试保障任务,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郑州无线电管理局成立3个考试保障小组分布到不同考点进行保障。此次考试保障郑州无线电管理局派出13名工作人员,出动3辆监测车,3套管制压制设备,3套便携式测向接收设备。10月31日上午8点,各保障小组分别就位,展开监听监测。上午10点,交通技师学院考点首先发现490.4MHz作弊信号。不同于以往的模拟信号,此次作弊为数字信号,每次发射时间仅有2秒中,间隔3-5分钟发射一次,这个查处定位带来很大的难度。监测人员首先利用新型的数字作弊管制设备进行压制,同时利用发射2秒中的时间进行快速测向,比较电平值,然后利用停发间隙快速移动位置,对比信号大小,最终在校外的一草丛中查获发射设备。此时,商业技师学校考点也侦测到作弊信号,并快速锁定了作弊设备。保障人员恪尽职守,利用新型管制设备压制作弊信号3起,查获作弊设备2套,圆满完成了此次考试保障任务。江西:压制无线电作弊信号3个10月31日至11月1日,2020年江西省二级建造师考试在萍乡市如期进行。萍乡考区设田家炳中学、城北小学、城区小学、萍师附小、光丰小学5个考点,232个考场,有7154名考生参加考试。根据萍乡市人社局的要求,江西省萍乡市无管局派出技术保障人员及移动监测车,携带便携式监测管制设备对考试无线电安全进行了保障。为做好2020年江西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萍乡考点无线电保障工作,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违法行为,给考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萍乡市无管局认真做好保障工作预案,考前对各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进行了监测。10月31日至11月1日,萍乡市无管局按照预定方案以固定监测和移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无线电保障。此次考试保障,萍乡市无管局出动移动监测车2辆,携带便携式监测管制设备6台(套),开展无线电监测40小时,及时发现并迅速启用无线电考场管控设备压制无线电作弊信号3个,圆满完成了2020年江西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萍乡考区的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参与组织考试作弊活动是犯罪行为,此条司法解释已开始实施!二建违纪违规处罚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一)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 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 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 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 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八) 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 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 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一) 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 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 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四) 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 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 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一) 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二)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九条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 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 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四) 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再次提示广大考生,尤其是12月即将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们,考试没有捷径,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杭州筑一教育)

关注!二建成绩查询时间已经发布

2020-11-16

二建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根据以往可知: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各省不一,一般在考后2个月左右会公布。山东:2021年2月底 按考试工作计划,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2月底公布。请考生关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山西:2021年1月 2021年1月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询。黑龙江:2021年2月下旬 2021年2月下旬,通过报名网站(www.hljrs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安徽:将于2021年2月28日前 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2月28日前公布,应试人员可以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辽宁:2021年3月后 2021年3月以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成绩。广西:考试结束3个月后 (一) 考试结束3个月后公布成绩,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二) 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专栏查询。广东:计划2021年2月上旬 2020年广东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2月5日、6日举行。在其报名公告中提到: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2月上旬公布,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进行成绩查询。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另行通知。以上成绩查询时间为报名公告中的计划时间,仅供参考。其余省份具体的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以各省官方通知为准。成绩有效期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全科(一次考3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如:2020年度与2021年度为一个周期,2021年度与2022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 。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实行非滚动考试管理办法。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增项: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实行非滚动考试管理办法。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杭州筑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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