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浙江省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公示
2020-02-27
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浙江省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公示建立时间:2020-2-27 9:50:26 --------转载浙江人事考试网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我院《关于做好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9〕35号)文件规定,现将我省参加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4908名考生名单,以及因报考材料不齐全须提供有关材料进行复核的177名考生名单一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26日至3月6日。 须复核的177名考生,请于3月6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工作证明(免二科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书)等有关材料的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zjfdazcps@163.com,逾期未发送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报考资格如有异议,请与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1-88903293;0571-88903330,邮箱:zjfdazcps@163.com。 附件: 1.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4908名考生拟取得资格证书的名单 2.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177名考生须提供有关材料进行复核的名单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2020年2月26日【关闭】
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大纲
2020-02-25
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2020-02-25] 浙江省专升本《大学语文》考试大纲.doc 浙江省专升本《高等数学》考试大纲.doc 浙江省专升本《英语》考试大纲.doc --------转载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征订通知
2020-02-26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征订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6 ] 3月“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杭州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持证人员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杭州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持证人员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0-2-25 各建筑业企业及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发展各项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的通知现就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有关事项通知》等文件精神,考虑到目前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现将特殊时期具体操作通知如下:针对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证书到期的特种作业持证人员,企业应提供如下材料:1、延期验印的人员清单(附件1),并加盖企业公章;2、特种作业持证人员的身份证及证书扫描件;3、延期验印人员个人承诺书(附件2),需本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将以上电子文件发送至hzscjpx@163.com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浙建[2020]1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将在收到以上完整材料的1个工作日内,审核后将证书有效期在网上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后续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及省建设厅统一部署明确是否再行延期。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71- 88850350、0571-88052802、19143582316 附件1:2020年1月20日-6月30日到期特种作业人员清单.xls附件2:承诺书.doc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2020年2月25日
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关于疫情期间招生、教学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2-24
关于疫情期间招生、教学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直属分校和合作办学单位: 鉴于当前疫情,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开放大学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央电中实际情况,各地在严格按照国家、当地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制定的疫情期间相关规定执行的前提下,中央电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央电中依照原计划于2月17日开学,暂定2月17日至3月1日为过渡期。 二、过渡期内,中央电中以远程办公为主。凡可通过远程办公开展的工作均正常进行,其他需要接收纸质材料或者现场办公的工作一律暂停。 三、过渡期内,各直属分校和合作办学单位教学及相关工作开展以线上为主,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尤其是教学工作,要基于网络组织学生开展线上学习,有序进行线上教学和考试等相关工作,确保已注册学生的线上学习活动正常开展;线下招生注册工作(包括学生照片采集和注册信息填报等)和教学工作(包括面授教学、集中辅导、实习实践等)全部暂停。 四、过渡期时限视疫情情况及时另行通知。 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 2020年2月12日附件1:关于疫情期间招生、教学等工作安排的通知.docx附件1:关于疫情期间招生、教学等工作安排的通知.docx (15.1 KB)
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浙江省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公示
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浙江省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公示建立时间:2020-2-24 转载--浙江人事考试网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9〕3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参加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255名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月24日至3月4日。报考资格如有异议,请与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电话:0571-85863579。 附件:1.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2020年2月24日
浙江省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浙江省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2020-02-18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9〕26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5636名考生名单(不含现成绩合格但往年已通过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的老考生),以及因报考资料不齐全须提供纸质资料审核的7名考生名单一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0年2月18日至27日)。报考资格如有异议,请与浙江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1-85216767。考风考纪如有异议,请与浙江省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 须复审的7名考生,请于2020年2月27日前将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后在职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在职学历的前学历,即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寄至浙江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7号窗口(邮寄地址:杭州紫荆花路48号南都研发大楼一楼7号窗口,邮编:310012),逾期未寄出的(以邮戳为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咨询电话0571-85216767。 附件: 1.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待纸质资料审核7名考生名单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2020年2月18日----转载浙江人事考试网
浙江省考试招生近期工作的通告(学历)
2020-02-17
关于浙江省考试招生近期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省考试招生近期工作通告如下:1.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推迟到2月20日后发布。原定近期举行的自划线高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和有关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将推迟举行;原定4月初进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否延期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具体安排由相关招生单位另行通知。2.原定2月下旬陆续开始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将推迟进行。各地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确定时间,并通过各中学和招考机构通知考生。3.我省2020年1月学考选考成绩已于春节前发布,部分考生申请成绩查对工作推迟至开学后进行。原定于2月21日至23日进行的高职技能理论考试报考确认工作也推迟至开学后进行。4.普通高校专升本3月中旬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的时间不变,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考生的现场确认时间及专升本考试时间是否延期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再定。5.艺术类专业校考相关事宜,各高校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尽快作出安排,确定后将会提前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高校通知。6.我省三位一体和高职提前招生简章,各高校正在制定之中,将结合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及时公布。7.原定于3月份举行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是否如期举行,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安排另行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发布我省招生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如需咨询,可致电我院咨询服务电话:0571-88908550、88908530。希望广大考生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合理安排时间,安心备考。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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