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江3月10号—3月20号
2020-03-10
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网址:http://kjzj.czt.zj.gov.cn/AccountHome/ssoservice/getnewsbyid.html?newsid=419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务工人员返岗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0-03-05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务工人员返岗服务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 2020-03-05信息来源: 省建设厅文号: 浙建办质安函〔2020〕6号浏览次数: 1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务工人员返岗服务工作,着力缓解复工企业用工难题,根据厅党组会议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摸清底数建台账。各地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进疫情发展态势,指导辖区内各企业全面、详细、准确收集建筑工地用工需求,确保满足工程项目复工复产需要。各用人企业要对有返岗意向的人员进行摸底,按返岗来源地分地区建立台账。二、及时沟通精服务。各地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并告知当地政府和人社部门。对当地政府和人社部门难以解决的或需要省级统筹解决时,可由设区市主管部门将人员需求信息抄报我厅,由我厅及时与省人社厅对接解决。省外同一地区同一批次返岗人员达到一定规模的,各地主管部门指导用工企业向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申请提供“点对点”劳务输入服务。对有需要统一组织劳务人员返回的,各地可组织车辆,统一包车、统一疫情防护,并可指派医护人员随车同行。各地要指导企业通过组织网上招聘或分散式对接,吸引外地人员来浙就业,吸纳本地人员就地就近就业。三、健全机制强保障。各地要把做好务工人员返岗服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处(科)室,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属地负责、企业主体”原则,以企业为主做好招工用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各地主管部门要在当地人社部门牵头下,共同做好人员返岗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各有关单位要加大统筹力度,对属地受监民生保障项目和省市重点工程等项目指派工作人员,主动指导,靠前服务,指引企业制定有效的疫情防控预案。严格施工现场每天人员健康排查,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与属地乡镇街道、防疫部门取得联系,做好就医、隔离、监测等应急措施,不得迟报、瞒报、谎报。联系人:方振军,0571-89892128。附件:建筑施工复工复产人员需求信息汇总表.doc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0年度第三批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2020-03-0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0年度第三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34家单位工程勘察资质延续,北京城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等232家单位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42家单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未予核准的单位及原因可登录我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3.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3月2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接收陈述材料、发放资质证书以及证书信息变更等所有业务办理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不举办任何有关企业的宣传展示,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企业展示、收费等活动。 受理办咨询电话为010-58933470,咨询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可咨询企业资质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58933611、58933701、58933774为内部办公电话,非咨询电话。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附件下载: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3、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浙江省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公示
2020-03-04
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浙江省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公示建立时间:2020-3-4 15:01:53 ------转载浙江人事考试网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9〕3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参加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255名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月4日至3月13日。报考资格如有异议,请与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电话:0571-85863579。 附件:1.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2020年3月4日【关闭】
关于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3-06
关于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www.zjzj.net 2020-03-06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政策文件]浙建站市﹝2020﹞2号各相关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19﹞ 5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19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等通知》(浙人社函﹝2020﹞14号),2019年度考试合格的二级造价工程师名单已经公布,经初步审核,有部分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交免考相关证明(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请将免考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 854345794@qq.com ,邮件主题为“序号+考生姓名+联系电话”(不在名单中的考试合格人员已经资格审查通过,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包括:2016年3月1日前取得的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资格证书》、符合专业教育评估(认证)学校的毕业证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三者选其一即可); 3.提交截止日期为3月20日; 4.具体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1-88050791。 附件:需提交相关免考证明材料人员名单 ----转载浙江造价网
教育部就延期举行2020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出公告
2020-02-28
教育部就延期举行2020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出公告[发布时间:2020-02-28]教育部就延期举行2020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出公告教育部于2月27日发出公告: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与支持。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2月28日
关于公布2019年度长沙市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0-02-27
关于公布2019年度长沙市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2-27 字体大小:相关附件下载:附件:长沙市2019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已发布
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已发布2020年02月28日10:00 -------转载中国人事考试网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除湖北省)于2020年2月28日发布。请考生到本网站“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因受疫情影响,湖北省成绩信息暂缓发布。(责编:燕明、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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