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1-85199790

杭州市城建培训:第三期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

2020-06-02

原文如下:各建筑业企业及有关单位:杭州市第三期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类别及考试模式报考类别: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考试模式:计算机网络闭卷考试。二、报考条件1、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建发〔2016〕98号)考核要求的相关人员;2、仅接受杭州市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报名;3、考生须通过自己所在公司报名,对于通过其他公司(端口)报名的考生,审核不予通过;4、同一期考试,考生只能参加一个类别单次报名,重复报名或多个类别报名视为无效。三、报名时间及要求1、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3日上午9时—6月7日,企业根据提前申请开通的企业账号登录报名系统(http://zj3.zjcloud.net.cn/login,系统必须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版本)报名。报名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如有错误,责任自负(考生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不予考试);2、网上报名流程:报名录入(单个输入或批量导入考生信息)——考生管理(点查询,导入考生照片)——报名信息(点查询,核对报名人员信息)——报名提交(点查询,勾选考生信息提交报名);3、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白底正面彩色1寸证件照(要求: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JPG格式,照片尺寸295×413像素,用身份证号码命名;4、企业和考生要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合理选择报考,确保报名成功的考生能按时参加考试,做到不缺考,不浪费考试名额。单期缺考2人以上且缺考率达20%以上企业,停止企业下期“三类人员”报考资格;单期缺考5人以上且缺考率达30%以上企业,停止企业两期报考资格;单期缺考10人以上且缺考率达30%以上企业,或填报人员信息错误达5人以上企业,视同弄虚作假、恶意占用报名名额,将违规的报名企业上报建委,实行信用扣分;5、严厉打击企业报名账号给非本企业职工报名和中介机构掌管企业账号报名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企业报名资格。提醒事项:登录系统后右顶端的企业全称请认真核对,以免错报。四、考试范围:1、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教材:《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用书(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2、项目负责人(B类)教材:《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用书(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教材:《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用书(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补充教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五、审核时间、地点及要求本次审核采用线上方式,网上审核从报名结束后开始,核查考生养老保险等相关信息,于6月9日—6月10日期间在中心网上公布审核结果,企业如有异议,先通过电话反馈,再上传补充资料到邮箱(673177938@qq.com),上传资料:①电脑打印的考生报名名单(加盖公章)扫描件;②提供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放弃电话反馈和补充资料,视同审核未通过,不予考试。审核通过的考生,企业需提交承诺书(见附件)纸质一份(企业盖章),于6月12日前以邮寄的方式寄至: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文一西路61号)211室,周老师。六、考试时间2020年6月中下旬,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具体安排第一时间将在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网上公布。七、合格成绩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结束计算机当场公布成绩供考生参考,整期考试结束后7-10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站(www.zjjs.gov.cn)查询最终成绩。八、其他1、 “三类人员”考试不收费,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2、准考证由报名企业自行打印(关注中心网上通知)。3、停止本期“三类人员”报考资格的企业用户名:11015108、11015199、11015226、11015307、11015469、11015498、11015605、11015714、11015749、11015913、11015973、11016070、11016290、11016366、11016432、11016488、11016578、11016705、11016766、11016814、11016899、11016928、11017002、11017012、11017158、11017198、11017238、11017307、11017343、11017362、11017374、11017461、11017687联系方式:周老师88850781附件:承诺书.doc                                                                                                                                                                                    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                                2020年6月1日信息来源:http://www.hzcjpxw.com/FrontWeb/newscontent.aspx?news_bigclass=ggtz&news_id=1010

需关注!“八大员”新证书在12月31日前务必全部换发!否则作废!

2020-06-02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换发。“2015年至2018年由省厅颁发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须通过继续教育换发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证书换发要求⑴ 2020年12月31日前,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完成继续教育及证书换发,逾期未完成的证书作废。⑵ 换发证书继续教育不少于32学时,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⑶ 报名须提交: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⑷ 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登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生成职业培训合格证。⑸ 河北省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管理信息系统停止办理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变更、勘误、注销及补发等事项。⑹ 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可登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证书联网查询”栏查询。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术培训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河北省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构件工艺员、信息管理员和构件质量检验员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依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发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rcgz.mohurd.gov.cn)开展。培训流程:个人账号注册,个人或企业统一报名;培训机构审核报名资料,上传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提交测试申请,组织测试。测试合格人员可通过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打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职业培训合格证”)。职业培训合格证作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水平的证明,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予以认可延伸阅读2018年12月14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停止“八大员”统一考核和发放工作。该文件一出,一时间,引起众多建筑人和社会热论,一度曾让舆论认为“八大员”将退出建筑舞台,但最终“八大员”以另一种形式重新回归施工现场。2019年1月19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八大员”做出新的考核与证书颁发机制。2019年6月28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推动新的“八大员”职业培训工作。通知提出电子证书全国通用、全国联网。“八大员”在建设工程中是一个很重要的特殊群体。首先他们人数众多,此前一直是建企资质审核过程中较为繁琐的一环;其次,“八大员”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技术和管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责任重大,他们的技术水平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着直接、重要的影响。新的“八大员”考核,对过往“重资质轻管理”的弊端有所改进,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作出了制度保障。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不断提升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以知识更新、学以致用为原则,以全面提升施工现场人员的专业能力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为目的,强化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工程实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内容培训,为我省建筑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二、组织方式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由具备资格的培训机构(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查询”栏)组织实施。培训机构可灵活运用网络授课、集中培训等多种组织形式,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提供优质服务。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可按属地或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三、学时设置依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发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rcgz.mohurd.gov.cn),继续教育实行学时制管理。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自取得培训合格证次年起,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的继续教育。两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职业培训合格证”)作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参加企业等培训机构组织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选学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员教育培训资源库中的课程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内,培训机构负责汇总统计参加继续教育人员的学时。四、证书换发2015年至2018年由我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须通过继续教育换发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证书换发具体要求见附件1。五、有关要求(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继续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各市应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序开展。为保证学时信息及时准确,每月25日前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加盖公章的纸质完成继续教育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及电子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上传至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二)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换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证书换发。(三)各培训机构应按有关要求,强化自律意识,规范培训行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不断促进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提升。联系人:康利华  0311-87805250附件:1.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换发要求2.完成继续教育人员信息汇总表3.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住建部: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大纲公布

2020-05-30

原文如下: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现向社会公布,并于2020年启用。考试大纲可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政策发布”栏目下载。  请各地和有关单位按照《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20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基础科目1: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掌握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的程度,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1.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2.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  3.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  二、工程建设程序及组织实施模式  1.工程建设程序  2.全过程工程咨询  3.工程总承包  三、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内容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  四、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  1.工程监理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活动准则  2.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3.监理工程师执业和继续教育  4.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五、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方式、程序和评标方法  2.建设工程监理投标工作内容和策略  3.建设工程监理费用计取方法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六、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1.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实施程序和原则  2.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职责  七、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规划的编写、主要内容和报审  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主要内容和报审  八、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1.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2.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方式  3.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  九、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及主要文件资料  2.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职责和要求  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1.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2.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阶段服务内容  4.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  5.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集成化管理  十一、国际工程咨询与组织实施模式  1.国际工程咨询  2.国际工程组织实施模式基础科目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知识的程度,以及解决合同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1.合同管理任务和方法  2.合同管理相关法律基础  3.合同担保  4.工程保险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1.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特征及方式  2.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  3.工程勘察设计开标和评标  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及工程总承包招标  1.工程施工招标方式和程序  2.工程施工投标人资格审查  3.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4.工程总承包招标  四、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1.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特点及报价方式  2.材料采购招标  3.设备采购招标  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1.工程勘察合同订立和履行管理  2.工程设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管理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标准文本  2.施工合同有关各方管理职责  3.施工合同订立  4.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七、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1.工程总承包合同特点  2.工程总承包合同有关各方管理职责  3.工程总承包合同订立  4.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八、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  1.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特点  2.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分类  3.材料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4.设备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九、国际工程常用合同条件  1.FIDIC施工合同条件  2.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条件  3.NEC工程施工合同(ECC)及合作伙伴管理  4.AIA系列合同及CM和IPD合同模式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1:建设工程目标控制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对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控制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1.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和影响因素  2.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ISO质量管理体系及卓越绩效模式  1.ISO质量管理体系构成和质量管理原则  2.工程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3.卓越绩效模式  三、建设工程质量统计分析和试验检测方法  1.工程质量统计分析方法  2.工程质量主要试验检测方法  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阶段质量管理  1.工程勘察阶段质量管理  2.初步设计阶段质量管理  3.施工图设计阶段质量管理  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管理  1.施工质量控制依据和工作程序  2.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4.安全生产的监理行为和现场控制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六、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保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工程质量保修管理  七、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及事故处理  1.工程质量缺陷及处理  2.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  八、设备采购和监造质量控制  1.设备采购质量控制  2.设备监造质量控制  九、建设工程投资控制措施和任务  1.工程项目投资特点  2.投资控制目标和措施  3.投资控制主要任务  十、建设工程投资构成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和计算  2.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组成和计算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组成和计算  十一、建设工程项目投融资  1.项目资本金制度  2.项目资金筹措渠道和方式  3.资金成本  4.项目融资特点、程序和主要方式  十二、建设工程决策阶段投资控制  1.可行性研究依据和内容  2.资金时间价值  3.投资估算  4.财务和经济分析  十三、建设工程设计阶段投资控制  1.设计方案评选内容和方法  2.价值工程及其应用  3.设计概算编制和审查  4.施工图预算编制和审查  十四、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阶段投资控制  1.招标控制价编制  2.投标报价审核  3.合同计价方式  4.合同价款约定内容  十五、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1.资金使用计划编制  2.工程计量  3.合同价款调整  4.工程变更价款确定  5.索赔类型和索赔费用计算  6.预付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进度款支付  7.竣工结算、质量保证金和最终结清  8.投资偏差分析  十六、建设工程进度控制计划体系、措施和任务  1.工程进度影响因素  2.工程进度目标论证  3.工程进度计划体系  4.工程进度计划表示方法和编制程序  5.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和任务  十七、流水施工  1.组织施工方式及特点  2.流水施工参数  3.固定节拍、成倍节拍流水施工特点及流水施工工期计算方法  4.非节奏流水施工特点、流水步距及流水施工工期计算方法  十八、工程网络计划技术  1.双代号、单代号网络图绘制规则和绘制方法  2.网络计划时间参数计算  3.关键线路和关键工作确定  4.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绘制和应用  5.工程网络计划优化  6.单代号搭接网络计划和多级网络计划  十九、建设工程进度计划实施中的监测与调整  1.实际进度监测与调整系统过程  2.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方法(横道图、S曲线、前锋线)  3.进度计划调整方法  二十、建设工程设计阶段进度控制  1.设计进度影响因素  2.设计进度监控工作内容  二十一、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1.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目标确定  2.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和审查  3.施工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4.施工进度计划调整方法及相应措施  5.工程延期事件处理程序、原则和方法  6.物资供应计划及编制方法  7.物资供应进度控制工作内容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2: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运用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知识和实践经验,分析解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考试内容  1.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和投标  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3.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4.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5.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内容和主要方式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7.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8.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9.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1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12.工程变更、索赔管理  13.设备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14.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和义务  15.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16.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处理  17.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8.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方法  19.工程质量统计分析方法应用  20.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  21.合同价款确定和调整  22.合同价款支付、竣工结算  23.投资偏差分析  24.流水施工进度计划  25.关键线路和关键工作确定  26.网络计划中时差分析和利用  27.网络计划工期优化及计划调整  28.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应用  29.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方法  30.工程延期时间确定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应用  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信息来源: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5/t20200529_245639.html

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到期的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 “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0-05-29

原文如下: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到期的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杭建协【2020】12号各建筑施工企业,区、县(市)建筑业协会:根据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杭建工通知〔2016〕22号)要求,凡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每三年需参加24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第一、二年每年由企业自行组织培训8学时课程,推荐学习内容见附件;第三年8学时继续教育为集中面授并进行学习质量测试。现将集中面授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集中面授对象持有浙江省住建厅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地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且有效期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的“三类人员”。一人持有多证的,原则为3年参加一次集中面授。以继续教育合格证记录的这本“三类人员”证书有效期为周期,在此期间内其他类别证书到期的,无须参加集中面授,按相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即可;如有效期为同一时间的,参加一次集中面授即可。二、集中面授时间每期一天。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听课证为准。三、集中面授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理解与适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等文件学习。四、集中面授报名(一)报名时间:5月29日—6月10日(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进入杭州市建筑业协会继续教育平台(http://hzxh.xclearn.com/company_login)→企业登录入口(点击“立即下载”按钮,下载最新版本的企业助手软件)→登录企业助手软件→进入报名中心。(三)报名费用80元/人。其中培训费60元/人(不安排中餐),教材资料费20元/人。(四)面授点的设置                                           为服务企业,方便学员,滨江、萧山、钱塘新区、富阳、临安、桐庐、建德、淳安等区、县(市)企业学员达到一定人数的,市建协将送教上门,在当地设立办班点。五、学习质量测试集中面授结束后进行学习质量测试,学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听课证(电子或纸质版)参加,缺一不予考试。六、培训合格证学习质量测试合格的学员,报名系统会生成电子版“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合格证”。下载方式:登录企业助手软件→学业管理→员工面授证→查看下载面授结业证书。七、证书延期根据相关规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逾期证书作废。延期办理流程:进入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登陆→点击个人办事→选择部门浙江省建设厅→找到相应三类人员延期选项在线办理。八、其他事项此次“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可计入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8个学分,由市建协统一上报。特别说明:学员所在单位须到“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pro.learning.gov.cn)”实名注册,按隶属或属地关系,经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学员的注册。请各单位于12月30日前在“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完成学员的注册工作,逾期将不再补登学分。附件:2020年度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 推荐学习资料目录杭州市建筑业协会2020年5月27日附件:2020年度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推荐学习资料目录一、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17)《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358-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T50430-2017)《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标准》(JGJ/T74-201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建筑施工模板和脚手架试验标准》(JGJ/T414-2018)《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JGJ/T434-2018)《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技术标准》(JGJ/T469-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9)《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128-2019)《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二、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33/T1132-2017)《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33/T1147-201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 》(DB33/1035-2018)《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统一标准》(DB33/T1154-2018)《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装配式内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33/T1168-2019)三、政府规章《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长令第278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四、规范性文件《关于严格规范模版支撑体系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7〕255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杭建工发〔2017〕42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 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建质规〔2019〕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信息来源:http://www.hangzhoujx.com/article-636-1.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关于2020年度杭州市第二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报名的通知

2020-05-18

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市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2020年度杭州市第二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报名,现将本次报名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形式和理论考试形式新考报名和理论补考报名一律采取计算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报名网址为:http://zj3.zjcloud.net.cn/login。网站必须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版本)。登录网站后,输入企业的报名账号,通过短信验证码,更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进入报名页面进行报名,可以单个录入,也可以批量导入。理论考试采用计算机网络闭卷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最终打印生成的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2、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3、经二等乙级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4、每人只能允许报考一个工种。除相近工种外,一人不得考取二个及二个以上工种的证书。对于相近工种,一人可分次考取,同时持有。相近工种为:(1)建筑普通脚手架架子工与建筑附着升降脚手架架子工;(2)建筑塔式起重机司机、建筑施工升降机司机与建筑物料提升机司机;(3)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与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如已有非相近工种的证书,本次考试合格后将无法生成新考证书,后果由报名企业自负。三、网上申报提交材料1、新考报名应当提交下列电子材料:(1)近三个月内的体检表扫描件一份(附件2)。体检表可以下载打印本通知的附件2,然后自行去二等乙级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需盖有医院体检合格章,张贴一寸照片一张。并同时上传化验单和体检发票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2)提供初中及以上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扫描件一份。(3)特种作业证书邮寄申请表扫描件一份(附件3)。注:以上材料请汇总为一份pdf文件在报名系统中其余资料中上传。2、补考报名需提交下列电子材料: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种作业人员成绩查询结果扫描件一份。四、报名相关事项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5月28日2、现场审核缴费时间: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3日 五、其它注意事项1、本次网上报名,分理论考试报名及实操考试报名,请各企业在报名时,务必认真仔细。2、考试成绩:特种作业理论考试各工种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由企业考前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3、特种作业实操考核各工种成绩满分均为100分,70分合格。具体时间将在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网站另行通知。4、考试报名受理仅限杭州地区企业,外地企业或个人恕不受理。5、本次考试不组织考前理论培训,教材可以自行去杭州市高新建筑书店购买(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12号)。咨询电话:0571-85199790附件1: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doc附件2:特种作业证书邮寄申请表.doc附件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报名汇总表.xls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0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0-05-09

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BIM、装配式为项目重点支持方向。原文如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直属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学(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方向,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型和重点科技项目申报分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重大科技攻关与能力建设等5类。申报内容应聚焦支撑引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需求,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软科学研究、重大科技攻关与能力建设类项目按选题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题目与选题题目基本一致;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按申报方向申报,要求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在申报方向范围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重点工作,确定科技项目选题和申报方向如下:(一)软科学研究类项目。选题包括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管理、建筑业转型发展等方面的政策、体制机制和理论研究等(详见附件1)。(二)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方向包括支撑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绿色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高品质的绿色建筑、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城市治理和绿色生活等的技术供给(详见附件2)。(三)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申报方向包括城镇人居环境改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数字博物馆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面向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社区、市政公用设施等应用场景)等方面的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主要来源于国家重点试点、示范工程和地方挖掘、提炼的工程实践案例。项目所应用的技术为国内领先或优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能形成亮点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或有代表性的样板工程。(四)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申报方向包括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开展与拥有相关领域国际先进理念、技术和产品的国际同行的合作,包括政策、法规、技术和标准比较研究及能力建设、综合示范等。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其他类型项目。(五)重大科技攻关与能力建设类项目。选题包括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绿色建造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社区建设和城市治理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废弃物协同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应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设置科研任务,统筹项目、资金、科技人才、基地等科技要素,并提出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培育、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二、申报资格(一)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牵头申报,或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参与工程的其他关联单位申报。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要有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单纯的商业合作项目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三)2019年被取消项目资格的承担单位(名单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逾期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建标综函〔2019〕278号)),暂停本年度申报科技计划的资格。三、申报程序和要求(一)组织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有关单位申报科技项目,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由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部直属有关单位、部管行业学(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可直接申报。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和审核把关,突出重点,优中选优,注重质量,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二)申报要求。软科学研究类、重大科技攻关与能力建设类项目按选题申报,每个选题原则上支持1个项目立项。科研开发类项目、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按照申报方向申报,突出创新性、可操作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不支持申报方向以外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三)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kjxm.mohurd.gov.cn)进行。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管理系统注册、填报项目信息。已注册填报过科技项目信息的单位,无需重新注册,仍按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四)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提交后由推荐单位在线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书(带有条码)及附件(全部材料1式1份),报送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函、汇总后的项目清单,连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报我部标准定额司。(五)申报时间。管理系统受理项目申报时间自2020年4月22日至5月22日止。各推荐单位请于2020年5月30日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报推荐函及相关申报材料。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姚秋实电话:010-5893402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10-58934415附件:1.软科学研究类项目选题        2.科研开发类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软科学研究类项目选题  一、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  1.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编制要点研究。  2.房地产管理法规修订研究。  3.完善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制度研究(重点探索研究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规范标准、支持政策和运行机制)。  4.房地产企业多元化经营和房地产业转型发展研究。  5.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标准和机制研究。  6.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和风险防范研究。  7.居民部门住宅负债和风险研究。  8.房地产企业负债构成和风险防范研究。  9.物业管理制度改革和物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研究。  10.基于5G技术的商业地产运营模式研究。  二、城乡建设管理  1.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研究。  2.城市建设的法制化体系研究。  3.城市建设与人居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研究。  4.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为指导的城乡人居环境改造提升模式与方法研究。  5.绿色城市建设模式研究。  6.城市管理体系化建设研究。  7.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建设管理模式研究。  8.完整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机制研究。  9.城市更新理论与实践、典型案例、政策措施、制度体系研究。  10.我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多元化融资模式研究。  11.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和应用的相关制度、政策和激励机制研究。  12.城市水系统规划建设理论和方法研究。  13.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机制研究。  14.城市节水体系研究。  1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传承体系相关政策机制研究。  16.国家历史风景名胜资源价值与评价标准研究。  17.中华园林之美的评价标准研究。  三、建筑业转型发展  1.绿色建筑政策体系研究。  2.建筑节能发展模式研究。  3.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应链及协调模数优化研究。  4.房屋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展模式研究。  5.工程设计易建造性评价研究。  6.绿色建造产业链研究。  7.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研究。  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标准规范体系研究。  9.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研究。  10.传统建筑技艺人才培养体系研究。  11.中国传统园林技艺人才培养体系研究。  12.建筑产业工人培养体系研究。附件2科研开发类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一、支撑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提升  包括安全韧性城市管理技术、城市设计导则编制技术、城市体检评估技术,全龄友好城市和完整社区建设运行技术体系;城市更新改造示范性技术方法(含老厂区老厂房、老旧城区、历史街区、商业街/区、城市公共空间、涉老场所等)、城镇老旧小区绿色更新改造和功能提升关键性技术集成;城市多、高层既有住宅排水、排风系统防疫功能提升技术与工程改造示范;地下空间拓展与加固改造关键技术,新开发城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技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传承体系动态监管平台建设技术。  二、支撑绿色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和方法;适于不同区域化新型农村建设的轻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既有农房功能提升关键技术;小城镇及农村污水处理技术与装备、适应性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关键技术、防灾减灾关键技术;农村地区建筑节能模式、乡村能源供给及利用技术体系;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乡村风貌塑造政策与技术体系,传统村落白蚁防治政策与技术体系。  三、支撑高品质的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品质和性能提升技术、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技术;住房设施、设备体系的健康性能保障技术;超低能耗、零能耗建筑与零碳社区关键技术、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和控制技术;基于物联网和大数据的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监测评估技术,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用户侧能效提升关键技术,外墙保温系统可靠度设计与施工关键技术研究。  四、支撑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  城市生命线系统运行安全评估与智能修复技术;城市公共设施韧性扩展技术和快速建造(改造)技术;城市道路空间建设全要素规划设计技术、城市智慧交通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和关键技术、智能停车及自动代客泊车技术体系,轨道交通工程穿越复杂条件风险监控及智能建造体系、国家绿道网络体系、城市公园绿地生态服务功能评估技术、城市绿色基础设施更新提升技术;城市水系统功能提升技术、智慧水务建设标准体系和关键技术;不同气候带及地理分区的典型城市水循环与海绵城市建设的水系统集成技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城市供排水设施安全运行保障技术。  五、支撑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建筑标准化设计体系,极端恶劣环境下复杂土木工程关键技术,建(构)筑物安全智能监测技术;新型装配式结构体系、质量保障体系、绿色装配式成套快装产品体系、智能制造及管理平台研究与应用,钢结构住宅系统集成创新与关键技术、标准研究,钢结构建筑上下游产业链标准化模数化研究;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体系研究、建筑信息模型(BIM)与城市信息模型(CIM)的数据接入、轻量化和数据信息安全技术;新型模板体系及填充墙体材料应用、高性能混凝土和纳米材料在建筑中的应用、海沙和沙漠沙等建材高效处理技术、高性能耐火和耐蚀钢材在建筑中的应用研究、“溴环十二烷”替代类阻燃剂在保温材料中的应用;工程建设机械和施工智能装备(设备)开发。  六、支撑城市治理和绿色生活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技术;城市基层治理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支撑技术;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标准体系研究、基于CIM的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梳理及体系构建技术。城镇绿色清洁能源供应系统与保障;城市高效节水技术与产品;城市供水系统全过程安全保障和高质量供水技术及装备;再生水安全利用保障技术;垃圾分类技术体系、厨余垃圾预处理及生物处理技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4/t20200423_245165.html

扫一扫
关注我们最新消息

服务热线:

0571-85199790  0571-85199790

网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拱墅区湖墅街道元谷长乐园1号楼202室

网校邮箱:625974243@qq.com

关闭

经典表情

     
     
     
    请为我们的服务评分
    非常满意
    评价内容
    提交

    留言后,客服会尽快与您联系~

  • *手机
  •  姓名
  • *关注考试
  • * 留言
  • 提交
  • 关闭
  • Enter
    Ctrl+Enter
    发送
    toast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