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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0-07-13
关于领取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最全|图文详解2020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流程,报考不迷路!
2020-07-15
各地一级建造师开启网上报名,汇总如下:很多考友发来信息,对报名操作有点懵莫慌,接下来小编就进行一建报名流程的详解首先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跳转登录注册页面。 跳转至下方界面,老考生可直接登录,新用户则点击【新用户注册】,进入注册界面。阅读相关文件,点击【接受】。进入注册界面,正式报名之前,需进行学历核验,填写学历信息。 请注意以下要点:1.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2.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 3.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 4.学历上的身份证信息与注册时所填写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5.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必须是学信网可查,保存后无法删除。6.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7.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进行人工核查。在线核验通过之后(原则上需24小时),需要进行照片的处理与上传,上传成功即可进入报名页面,选择一级建造师后进行省份选择。注意:目前很多省份报考皆有属地要求,即:只允许本省户口或者在本省公司工作的考生报考。此处明确写明了,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并承诺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且将如实提交报名信息。接下来就是填写报名信息。1.如果核验时提交了多个学历,那么仅需要选择一个学历,是否满足报考条件也是由这个学历进行判定,这就是为什么老张让大家只填写需要的学历。2.此处的学历,必须与上方的报考条件和下方的工作年限对应。比如选择大专学历报考,则报考条件需要选择6年工作经验的那一项,且下方的工作年限需要填写≥6年。3.系统不会计算你的工作年限,假如你是2015年大专毕业,那么原则上2021年才可以报考,但如果你填写自己有6年工作经验,一样能通过报名。无论是否需要人工核验,都必须选择核查点。学历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去核查点人工核验;已通过的则不需要。专业填报填写完内容,提交信息后。假如系统对你学历上的专业有疑问,则会弹出下图。只要承诺符合报考条件,皆可完成报名。如果被抽查到进入人工审核,人工审核认为不符合则会报名无效。其余信息皆是常见信息,照实填写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自动生成告知承诺书,点击提交即可。(此处可以下载一份备份) 检查核对报名信息并提交注意事项关于考试复查:各省复查方式不同,但目前基本确认为抽查+社会公示。实际以各地考务通知为准。关于疫情防控:目前各地均提出了不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其中包括申领当地健康码、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好口罩等,具体大家结合当地考务文件提前做好自我防护和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交通、水利监理工程师免考文件正式发布,明确专业监理免考基础科目
为配合做好全国首次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日前,部职业资格中心上线了“1990年至2014年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查询系统”。查询人员可通过全国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服务平台(jtgcjl.jtzyzg.org.cn)。点击“我要查询”选择“证书查询”-“1990年至2014年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查询系统”,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即可查询。或者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直接跳转至查询页面,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即可查询。(长按跳转查询系统)交通运输部原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部监理工程师今年参加交通运输监理工程师考试时,均免考基础科目,即《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交通部官方文件正式发布,列出了所有免考基础的证书,明确了红本、蓝本监理(含水运相关专业)均属于免考基础的证书范围,具体如下:再看水利工程协会文件
福建发布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2020-07-1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安排,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19日、20日举行,我省共设九个考区:福州、厦门、三明、莆田、泉州、漳州、南平、宁德、龙岩。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25日; (三)人工核查时间:2020年7月10-27日; (四)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核查后至7月28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10-18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发票领取时间:2020年10月9日-12月31日,凭个人身份证至所属报名点领取发票; (七)成绩公布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cpta.com.cn/GB/index.html); (八)领取证书时间及领取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通知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可查询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fjjszczx.org/wjtz/kskw/kstj/201706/t20170619_955.htm)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下同)。 2.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 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增报专业,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的函》(建规函〔2010〕22号)的文件规定,凡符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上述报考条件中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职称指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本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详见附件1)。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10-25日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请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http://zg.cpta.com.cn/examfront/signup/help/help.jsp)。 1. 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如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考生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2. 下列人员须上传相应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证书;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证书;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须上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传到“职称证书或从业说明”栏目)及“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传到“资质证书”栏目)。 (5)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 3.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上传标准证件照片前,需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正常上传。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地址为:http://www.cpta.com.cn/n/2014/0611/c385858-25135705.html。 (2)如有多份证明材料需上传在同一栏目时,请先将多份材料自行合并成一张扫描件后再上传。 (3)台湾居民身份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件为《往来内地通行证》。 (4)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确认后才能进入报名审核状态。 (5)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但还未缴费的,考生可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已完成缴费的考生,报考信息无法修改。 (6)报名核查部门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时,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7月25日前提交,逾期未提交影响核查的,后果自负。 (二)网上缴费 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7月28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201号)的标准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 四、人工核查和考后资格审核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精神,报考时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承诺内容进行在线核验判断,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核验判断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系统核验判断或人工核查均不属于资格认定;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一)人工核查 报考时,人工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共同负责。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人工核查,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确需现场核查的,要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核查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二)考后资格审核 考后资格审核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考后资格审核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3.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失信应试人员管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报考须知 (一)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选择“增报专业”报考。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者),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六、考试须知 (一) 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为主观题,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网络评卷。应试人员在应考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如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关闭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八、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联系电话:0591-38161636-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附件:1.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2.各设区市报名核查部门联系表 福建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9日附件下载: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附件.doc
福建发布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精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安排,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5日、6日举行。 现将报考简章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7月22日; (三)人工核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7月24日; (四)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核查后至7月26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8月28日-9月4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 发票领取时间:2020年10月9日-12月31日,凭个人身份证至所属报名点领取发票; (七)成绩公布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网址:http://zgcjcx.cpta.com.cn/examfront/bscore!initializeCX.action); (八)领取证书时间及领取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通知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个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及《关于继续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7号)的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规定报名参加考试。凡符合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在闽从业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五)上述报考条件中的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本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详见附件1)。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10日-7月22日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请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http://zg.cpta.com.cn/examfront/signup/help/help.jsp)。 1. 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若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考生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2. 下列人员须上传相应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证书;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证书;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申请免试基础科目的须按系统要求上传“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5)申请增报专业考试的须按系统要求上传“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6)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 3.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上传标准证件照片前,需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正常上传。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地址为:http://www.cpta.com.cn/n/2014/0611/c385858-25135705.html。 (2)如有多份证明材料需上传在同一栏目时,请先将多份材料自行合并成一张扫描件后再上传。 (3)台湾居民身份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件为《往来内地通行证》。 (4)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确认后才能进入报名审核状态。 (5)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但还未缴费的,考生可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已完成缴费的考生,报考信息无法修改。 (6)报名核查部门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时,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7月22日前提交,逾期未提交影响核查的,后果自负。 (二)网上缴费 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7月26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201号)的标准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 四、人工核查和考后资格审核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精神,报考时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承诺内容进行在线核验判断,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核验判断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系统核验判断或人工核查均不属于资格认定;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一)人工核查 报考时,人工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共同负责。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人工核查,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确需现场核查的,要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核查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二)考后资格审核 考后资格审核工作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考后资格审核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3.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失信应试人员管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报考须知 (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四)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 六、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网络评卷。应试人员在应考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应试人员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手表、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及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0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 八、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联系电话:0591-38161636-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附件:1.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2.各设区市报名核查部门联系表 福建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 2020年7月10日附件:2020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附件.doc
陕西省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通知
2020-07-10
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现将我省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与科目(一)考试时间:2020年9月5日(二)考试科目: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9:00~11:30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14:00~17:00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 “ 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 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二、报名条件(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只需报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 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1、已取得陕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工程管理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毕业时间须在首次通过评估时间之后与本科合格有效期内)。特别说明:二级造价师报考条件所对应的学历不包含中专、技校及职高。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20年年底。后取学历的(请同时上传第一学历),取得学历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三、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09:00-7月31日17:00缴费时间:2020年7月27日09:00-8月1日17:00考生请登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jszf.shaanxi.gov.cn/)进入办事大厅考试考务窗口的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四、取得资格证条件参加全部 2 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应试人员,必须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或增项资格证。五、报考事项1、报名人员应按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在作出符合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报“报名表”,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证件照,jpg格式,二寸、180KB ≤ 文件大小 ≤ 300KB),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准考证、资格证书,请慎重选择)。报考人员还需按报考级别上传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其中2002年及以前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及军事院校学历无需上传),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上传一个即可、免科考生需按报名条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2、报名人员在填完“报名表”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后即可用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银支付考务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每人每科51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每人每科59元。交费成功后,报名程序完成。3、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照片。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可在交费前自行修改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维护照片,交费后无法自行修改,须按所报专业联系相关部门。4、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 8月31日9:00至9月 5日17:00日登录综合服务中心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按专业联系相关部门处理。5、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原则上只允许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就近报考。如属报名人员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 证件号或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级别、考区、专业和科目等)、传错照片、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6、需领取发票的报考人员,持个人身份证(集体领取发票的持单位介绍信及考生名单)在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票据室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17:00时。六、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 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七、考后事项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将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在考试报名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考前不再进行资格审核。待成绩合格线公布后,将对成绩过线人员进行资格核查,核查通过人员才可获得资格证书。资格审核及领取证书事项另行发文通知。八、有关要求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处理。考后如有涉及报考条件等方面情况反映的,经核查属实,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诚信档案,并承担相应责任。九、联系方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考生请咨询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考试科: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四楼027室电话:029-87396261转4水利工程专业考生请咨询省水利厅职称负责机构: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50号5号楼310办公室电话:029-61835142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考生请咨询省交通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六号514室电话:029-88869297 附件:工程管理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22日
西藏自治区发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20-07-09
西藏发布二级建造师考试通知,考试时间定于10月31-11月1日。参加考试人员请于2020年7月9日-7月23日18:00之间,请进入下方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逾期将不予补报和补缴。 网址:http://115.28.230.52:8030/zgwsbm/WebRegister/index.aspx (须使用IE浏览器) 关于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全区建设行业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建注函〔2020〕40号)及《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就业创业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我区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选用全国统考卷。现将报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20年10月31日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9:00~12: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4:00~16:00 2020年11月1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9:00~12:00 二、考试方式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方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 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为客观题;考试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 三、报名条件 (一)全科报考条件 1.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职高、技校)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均可报名。(系统中报考级别选择“考三科”) 2.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实习满1年;具备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每科目考试分数线降低5分。(系统中报考级别选择“考三科”) 备注: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是指2017年1月1日后,毕业5年内的西藏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高职院校毕业生。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系统中报考级别选择“免一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系统中报考级别选择“免两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从新考生进入,系统中报考级别选择“增项”) (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专业对照表附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底(工作年限从院校毕业后,实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开始计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由人社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职称。 四、报名时间 参加考试人员请于2020年7月9日-7月23日18:00之间,请进入下方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逾期将不予补报和补缴。 网址:http://115.28.230.52:8030/zgwsbm/WebRegister/index.aspx (须使用IE浏览器) 五、网上报名流程 (一)登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本通知和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个人无异议点击“同意”后方可进入报名环节。 (二)填报个人信息。网上填写完成《西藏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报名登记表》,须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1寸蓝底电子证件照片,请确认个人信息和照片无误后点击上报。凡因个人填写信息或个人上传照片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后果自负。 网上填写信息时请务必如实勾选“是否为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是否为西藏籍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因填报错误,造成资格复审无法通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填报报考科目。请务必对照报考条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在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保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核须携带),并网上进行缴费。补考生须从“老考生”入口进入,选择报考科目,并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程序完成。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按报名系统要求在报名后24小时内通过网银支付考务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程序完成。请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缴费,一经缴费无法退款。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个人领取发票的须持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考试报名登记表;单位领取发票的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报考人员的考试报名登记表。领取发票地点为注册中心,时间为2020年11月2—11月1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六)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考试前15天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鉴于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请报考人员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准考证上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的安排。 六、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 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成绩上线的报考人员持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为考试合格人员。现场审核时间及要求、分数线将一并通知,现场资格审核只进行一次,逾期将不再审核。 七、收费标准 二级建造师考试收费,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藏发改价格〔2011〕302号文)批准的二级建造师考试收费标准执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130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每人每科90元。 八、有关事项说明 (一)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黑(蓝)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无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小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蓝)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严格考试纪律。对替考、抄袭等违反有关考试纪律的行为,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予以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核时,将严格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报考条件,条件不符者取消考试成绩。若审核中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并按相关规定处罚。报考人员须注意审核时间,未在审核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后果自负。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热西路1号 联系电话:0891-6831320 6835002 附件: 1.二级建造师专业对照表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3.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4.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7月7日 信息来源:http://115.28.230.52:8030/zgwsbm/WebRegister/login/preLogin.aspx?timeID=243&examSort=85&examDate=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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