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杭州市第五期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0-07-28
各建筑业企业及有关单位:杭州市第五期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类别及考试模式报考类别: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考试模式:计算机网络闭卷考试。二、报考条件 1、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建发〔2016〕98号)考核要求的相关人员;2、仅接受杭州市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报名;3、考生须通过自己所在公司报名,对于通过其他公司(端口)报名的考生,审核不予通过;4、同一期考试,考生只能参加一个类别单次报名,重复报名或多个类别报名视为无效。5、如有代考、伪造证件、有组织作弊等严重违纪行为而受到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处理的,禁考期内不得报考。无视处理决定报考,考试成绩无效。三、报名时间及要求1、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上午9时—8月6日,企业根据提前申请开通的企业账号登录系统http://zj3.zjcloud.net.cn/login(必须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版本)报名。报名系统右上端的企业全称请认真核对,以免错报,报名提交成功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如有错误,责任自负(考生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不予考试);2、网上报名流程:报名录入(单个输入或批量导入考生信息)——考生管理(点查询,导入考生照片)——报名信息(点查询,核对报名人员信息)——报名提交(点查询,勾选考生信息提交报名);3、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白底正面彩色1寸证件照(要求: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JPG格式,照片尺寸295×413像素,用身份证号码命名;4、企业和考生要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合理选择报考,确保报名成功的考生能按时参加考试,做到不缺考,不浪费考试名额。单期缺考2人以上且缺考率达20%以上企业,停止企业下期“三类人员”报考资格;单期缺考5人以上且缺考率达30%以上企业,停止企业两期报考资格;单期缺考10人以上且缺考率达30%以上企业,或填报人员信息错误达5人以上企业,视同弄虚作假、恶意占用报名名额,将违规的报名企业上报建委,实行信用扣分;5、严厉打击企业报名账号给非本企业职工报名和中介机构掌管企业账号报名等严重扰乱市场行为。中心将对报考人员的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严查,对报名企业未能提供报考人员的本企业有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企业报名账号,半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6、报名企业请认真阅读本通知各项要求,一旦报名并占用报考名额,视作同意通知中各项规定和处理办法,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四、考试范围:1、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教材:《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用书(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 2、项目负责人(B类)教材:《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用书(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教材:《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用书(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补充教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五、审核时间、地点及要求本次审核采用线上方式,核查考生养老保险等相关信息。审核结果于8月12日—8月13日期间在中心网上公布,企业如有异议,先通过电话反馈,再上传补充资料到邮箱(673177938@qq.com),上传资料:①电脑打印的考生报名名单(加盖公章)扫描件;②提供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有以下情况的视为审核不通过,不予考试:1、照片不符合要求;2、企业账号全称与所报企业全称不符;3、放弃电话反馈或补充资料。审核通过的考生,企业需提交承诺书(见附件)纸质一份(企业盖章),可通过两种方式提交:①考试当天提交给监考老师;②考前以邮寄的方式寄至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文一西路61号)211室周老师。六、考试时间2020年8月中下旬,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具体安排将在第一时间公布于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网上。七、合格成绩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结束计算机当场公布成绩供考生参考,整期考试结束后7-10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站(http://jst.zj.gov.cn/)查询最终成绩。八、其他1、 “三类人员”考试不收费,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2、准考证由报名企业自行打印(关注中心网上通知)。 3、停止本期“三类人员”报考资格的企业用户名:11015046、11015085、11015123、11015162、11015575、11015624、11015795、11015892、11016007、11016014、11016064、11016093、11016156、11016196、11016441、11016459、11016581、11016923、11016934、11017009、11017229、11017321、11017456、11017535、11017536、11017614、11017834、11017888联系方式:周老师88850781 温老师87210372附件:承诺书(第五期).doc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2020年7月27日信息来源:http://www.hzcjpxw.com/FrontWeb/newscontent.aspx?news_bigclass=ggtz&news_id=1029(杭州筑一教育)
【安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正式发布!8月1日起实施!
2020-07-24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安徽省二级造价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8月1日起,将启动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内容涉及对注册类型、注册申请、注册条件、注册流程、证书及印章、继续教育等进行详细说明。具体原文如下: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效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5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20〕26号)等规定,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2020年8月1日起,安徽省启动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二、管理机构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注册机关”)对全省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负责注册管理具体工作。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三、注册类型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类型包括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注销注册。变更注册: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二级造价工程师应在两个月内提交网上变更申请。增项注册:已注册一个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申请第二专业注册时,注册程序按照初始注册办理。第二专业准予注册的,两个专业有效期分别计算。注销注册:申请人除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供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劳动仲裁书、司法判决及有效证明等材料。四、注册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实行网上申请、受理和审批。申请人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系统”)。个人和用人单位通过注册系统办理注册业务,申请人及用人单位可在注册系统查阅操作指南,也可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及用人单位对注册申报信息及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责任。五、注册条件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①取得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②受聘于安徽省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③无《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六、注册流程(一)申请。申请人通过注册系统填写申报信息,按注册类型申报所需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确认,并将全部申请材料和承诺信息提交注册中心审核。申请各类注册业务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2.申请人和用人单位承诺函。上述材料由注册系统自动生成,无需提供书面申请材料。(二)受理。注册中心收到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经确认后予以受理。(三)审批。申请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注册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出具审查意见;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和增项注册,注册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出具审查意见;注销注册由申请人通过注册系统提交注销申请,其用人单位完成确认即可。(四)许可。注册机关作出最终许可意见,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七、证书及印章注册机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后,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以电子证书形式发放,许可日期为注册证书签发日期,注册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4年。申请人可以通过注册系统进行查看、下载和打印。执业人员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的通知》(建办标〔2020〕10号)的统一要求和规定样式自行刻制执业印章,执业印章与注册证书有效期相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八、继续教育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重新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应提供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证明。九、注册要求①注册中心定期对许可通过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进行社保、学历等数据比对;②注册中心对发现学历、参保等信息不一致的,通知其用人单位和个人,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不能说明情况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对注册人员和用人单位依规进行行政处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开。③申请人须慎重填报工作单位,避免因注册而产生纠纷。十、联系方式①注册中心电话:0551-62999880-2-1②注册中心地址: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18号窗口③工作时间:9:00-12:00(上午)13:30-17:00(下午)2020年7月20日信息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dohurd.ah.gov.cn/wjgk/tfwj/53898641.html
【河南】关于2020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 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07-23
具体原文如下: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建注函〔2020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号)精神,现将2020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2020日、11月31:00-12:00-16日:00个专业。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121〕16.原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原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四、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网上报名时间:2020日9月10。2月28日期间进行。月11日。3月20至8:00(二)报名办法2020年或2018、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后,点击“报名填表”寸证件照,JPG,宽高像素大于220*300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请注意: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的考生(下称“请勿错选为郑州))考试级别代码问题:(考生应考3个科目的,级别代码仍为考3;考2科(即免试2(不要填为“1”、资格审查)《资格考试报名表》1)《2020(3)职称证书原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6(7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盖章后带资格审查资料统一到省辖市住建部门资格审查;省辖市住建部门统一将全部审查合格人员的《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统一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资格审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东北角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术交流中心、86696150日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2020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原所在省辖市组织报名。无工作单位人员及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报名,档案存放在省辖市的按省辖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档案存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按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三)网上缴费号)的规定,综合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每人每科收60月26至 11:30网上报名”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七、注意事项资格审核通过”月19(三)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要认真、细心,各地、各单位在采集和汇总考生信息时要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考生信息通过审核后将不能更改。(五)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查询考试成绩。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年7
每人补贴4千!四川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重点推进BIM人才培训
2020-07-22
为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为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6月28日,四川省住建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 《我省推动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1年底,重点在建筑施工、市政公用等行业实施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共计划培训包括BIM技术人员在内的的技能人员34万人次,其中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人员2万人次,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具体原文如下:我省推动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近日,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实施住建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为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通知》明确,到2021年底,重点在建筑施工、市政公用、物业服务等行业实施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计划培训技能人员34万人次,推动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大幅度提升,人才培养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具体包括:培训建筑工人20万人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5万人次,燃气行业技能人员0.5万人次,供水排水行业技能人员0.5万人次,农村建筑施工人员 4万人次,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人员2万人次,物业服务从业人员2万人次;技能人员参加技能考核鉴定、等级认定和专项能力考核,取得各项证书的人员比例提高20%。《通知》指出,将重点对建筑工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燃气行业技能人员、供水排水行业技能人员、农村建筑施工人员、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人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等分类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对经考核合格的技能人员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合格证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水平。《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各方力量,落实推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一是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在岗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分层次、分专业、分岗位组织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二是发挥职业院校支持作用,广泛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对接洽谈活动,推广“企中校、校中企”合作模式,实现技能培训与行业需求有效对接;三是发挥行业协会和培训机构基础作用,鼓励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能培训条件的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四是搭建技能培训网络平台,加大线上培训资源供给,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五是通过强化人才培养载体、职业标准体系和培训监管体系等基础能力建设,形成完整的职业能力培养体系。《通知》中还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能人员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技能人员参加岗前、转岗转业、在岗、岗位提升等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开展培训或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高于培训补贴总额50%的补贴资金,所需资金优先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还可按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技能提升有关规定领取技能提升补贴。《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各方力量,落实推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一是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在岗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分层次、分专业、分岗位组织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二是发挥职业院校支持作用,广泛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对接洽谈活动,推广“企中校、校中企”合作模式,实现技能培训与行业需求有效对接;三是发挥行业协会和培训机构基础作用,鼓励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能培训条件的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四是搭建技能培训网络平台,加大线上培训资源供给,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五是通过强化人才培养载体、职业标准体系和培训监管体系等基础能力建设,形成完整的职业能力培养体系。
【吉林省】关于做好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具体原文如下:关于做好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建注函〔2020〕4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二、报名时间及办法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确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8月9日。考生须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1、选择考区。考生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2、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和联系电话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上传前,应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2020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6、手工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7、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前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一旦确认,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二)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28日—8月10日(周六、周日休息)。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到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见附件1)。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考生本人分别在“单位意见”、“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20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报名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需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因疫情原因,请到现场的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测温合格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核。(三)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28日—8月11日。经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下表。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二级建造师 每人每科54元。 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收〔2016〕248号) 承担考试报名任务的留用考务费4元/科,承担考试组织实施 任务的市州留用考务费40元/科。 (四)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在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备注 二 级 建 造 师 10月31日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前2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专用答题卡)作答。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主观题在答题纸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11月1日 上午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矿业工程、市政公用、机电工程) 四、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 类别 所学专业或职称 学位或学历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二 级 建 造 师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 (专业要求见附件2) 中专以上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已取得某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他科目的考试。报增项的考生按“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级别为考增项)。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参考用书 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六、资格证书(一)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考生成绩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取得省内合格证书。当年未取得合格证书的,达到试卷满分60%以上的科目成绩,保留到下一年度,报名时按老考生用原档案号报名。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二)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关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 七、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二)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三)凡为考生虚假报名提供便利条件的单位,一经核实,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在信用吉林网、吉林红盾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上予以曝光。 八、工作要求(一)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二)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现场资格审查工作,落实属地验资主体责任,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和资格审查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和相关要求。(三)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 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附件1: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附件2: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州 人事考试机构名称及地址 联系方式 长春市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0431-81130615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天富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诺睿德商务广场9栋 吉林市 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0432-62507976 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北路人才大厦3楼 四平市 四平市职称考试中心 0434-3251771 0434-3253310 四平市铁西区八道街凯虹大厦,市人力资源市场5楼 辽源市 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0437-3292606 0437-3168957 辽源市龙山区北寿大街禄寿路128号 通化市 通化市人社局专技科 0435-3916905 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 白山市 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0439-5081251 0439-5081252 白山市青山湖入口100米右侧,人社局实训基地4楼 白城市 白城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指导中心 0436-3209652 白城市长庆南街8号,就业服务局5楼502室 延边州 延边州人事考试中心 0433-2879084 0433-2879090 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省直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0431-89995765 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3楼报名大厅 松原市 松原市培训考试中心 0438-6971057 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号 注: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请留意当地政府、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或其他媒体通知。附件2 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本科) 分类 98年-现在专业名称 93-98年专业名称 93年前专业名称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土木工程 矿井建设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城镇建设 城镇建设 交通土建工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饭店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无线电物理学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信息与电子科学 电子科学 与技术 电子材料与无器件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微电子技术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物理电子技术 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光电子技术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科学教育 计算机科学教育 软件工程 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矿物加工工程 选矿工程 选矿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勘察技术与工程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应用地球化学 地球化学与勘察 应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 勘察工程 探矿工程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测绘工程 大地测量 大地测量 测量工程 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学 地图制图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船舶与 海洋工程 船舶工程 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 工程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热能与 动力工程 热力发动机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热能工程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制冷与低温技术 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 制冷与冷藏技术 冶金工程 钢铁冶金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 环境规划与管理 环境规划与管理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农业环境保护 农业环境保护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金属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压力加工 金属压力加工 粉末冶金 粉末冶金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腐蚀与防护 腐蚀与防护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 硅酸盐工程 硅酸盐工程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石油工程 石油工程 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石油储运 化学工程 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核化工 化工工艺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 高分子化工 高分子化工 精细化工 精细化工,感光材料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工业分析 工业分析 电化学工程 电化学生产工艺 工业催化 工业催化 化学工程与工艺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生物化学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微生物制药 微生物制药 生物化学工程 发酵工程 发酵工程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制药工程 化学制药 化学制药 生物制药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中药制药 制药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通信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工程 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视监,电子工程,水声电子工程,船舶通信导航,大气探测技术,微电子电路与系统,水下引导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 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刑事照相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及制造 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 机车车辆工程 铁道车辆 汽车与拖拉机 汽车与拖拉机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 真空技术及设备 真空技术及设备 机械电子工程 电子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结构,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 设备工程与管理 设备工程与管理 林业与木工机械 林业机械 测控技术 与仪器 精密仪器 精密仪器,时间计控技术及仪器,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工程 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 应用光学,光学材料,光学工艺与测试,光学仪器 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 检测技术及仪器,电磁测量及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无损检测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几何量计量测试 几何量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 测控技术与仪器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化工设备与机械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 电气技术 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程管理 管理工程 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 相近专业 航海技术 海洋船舶驾驶 海洋船舶驾驶 轮机工程 轮机管理 轮机管理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汽车运用工程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自动化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工业自动化 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 自动化 自动控制 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 飞行器自动控制 ,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 核工程与 核技术 核技术 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 核工程 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园林 观赏园艺 观赏园艺 园林 园林 风景园林 风景园林 工商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商管理 投资经济 投资经济管理 技术经济 技术经济 邮电通信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其他 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注: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 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高职高专) 序号 2004~现在专业名称 1 建筑工程技术 2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 3 基础工程技术 4 建筑设计技术 5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6 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 7 室内设计技术 8 环境艺术设计 9 园林工程技术 10 城镇规划 11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1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13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1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15 建筑工程管理 16 工程造价 17 建筑经济管理 18 工程监理 19 市政工程技术 20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21 给排水工程技术 22 水工业技术 23 消防工程技术 24 物业管理 25 物业设施管理 26 水利工程 27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 28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29 灌溉与排水技术 30 港口航道与治河工程 31 河务工程与管理 32 城市水利 33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34 水利工程监理 35 公路运输与管理 36 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 37 公路监理 3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9 高速铁道技术 40 电气化铁道技术 41 铁路工程技术 42 港口工程技术 43 管道工程技术 44 管道工程施工 4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46 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 47 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 48 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 49 信息安全技术 50 图文信息技术 51 微电子技术 52 无线电技术 53 广播电视网络技术 54 有线电视工程技术 55 通信技术 56 移动通信技术 57 计算机通信 58 程控交换技术 59 通信网络与设备 60 通信系统运行与管理 61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62 城市检测与工程技术 63 水环境监测与保护 64 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 65 机械设计与制造 66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67 数控技术 68 电机与电气 69 工业设计 7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71 机电一体化技术 72 电气自动化技术 7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74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75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76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77 林业技术 78 园林技术 79 林产化工技术 80 木材加工技术 81 工程机械控制技术 82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8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84 轮机工程技术 85 船舶工程技术 86 航道工程技术 87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88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 89 航空通信技术 90 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 91 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 92 油气地质与勘查技术 93 水文地质与勘查技术 94 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 95 非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 96 工程地质勘查 97 煤矿开采技术 98 金属矿开采技术 99 非金属矿开采技术 100 矿井建设 101 矿山机电 102 矿物加工技术 103 选矿机电技术 104 工程测量技术 105 工程测量与监理 106 矿山测量 107 材料工程技术 108 建筑装饰材料及检测 109 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 110 城市热能应用技术 111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112 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 113 小型水电站及电力网 114 供用电技术 115 电网监控技术 116 农村电气化技术 117 水电站动力设备与管理 118 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 119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120 精密机械技术 121 计算机控制技术 122 液压与气动技术 123 计算机应用技术 124 计算机网络技术 125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126 计算机系统维护 127 环境监测与评价 128 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 129 城市水净化技术 130 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 131 安全技术管理 132 广播电视技术 133 影视多媒体技术 注: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5年版)》编制。共涉及“土建施工类、工程管理类、建筑设计类、城镇规划与管理类、建筑设备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通讯类、环保类、机电设备类、公路运输类、铁路运输类、港口运输类、管道运输类、林业技术类、城市轨道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民用运输类、资源勘查类、水利水电设备类、地质工程与技术类、矿冶工程类、矿物加工类、测绘类、材料类、能源类、电力技术、计算机类、安全类、广播影视类”等34类133个专业,其中本专业76个,相近专业57个。信息来源:http://www.jlzkb.com/cms/root/ksdtdetail.vm?content=L-iAg-ivleaKpeWQjS_kuJPkuJrmioDmnK_otYTmoLzogIPor5UvZjQxNzI4NmUtOGFlMS00NWU3LThkOGYtNWRiMzkzMGU0N2Nl
【内蒙古】关于做好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0-07-21
原文如下:关于做好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一、考试报名 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直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www.impta.com)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8月1日23:00;缴费时间:2020年7月22日—8月2日23:00。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的要求。各地要按照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全员报名承诺、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 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综合科目客观题为答题卡(小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由答题卡(小卡)和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时间 10月31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日 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五、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六、考区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区直(呼和浩特)及全区其他11个盟市均设考区。 七、考试费用 根据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次收取考务费56元。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2020年7月20日原文链接: http://www.impta.com/gonggao/2020720172834.asp
【湖北】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工作的通知
2020-07-17
一、考试设置二、报名事项凡符合原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职管〔2005〕24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三、考试大纲(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9:00—7月30日17:00。工作日:9:00—11:30,14:30—17:00。(五)网上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六)考试时间。 下午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院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及疫情防控要求统一安排。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加强管理,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附件:1.报考注意事项 2020年7月10日附件1 (一)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2.符合“免2科”报考条件。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考“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增报专业”类别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人员应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srsksy.cn)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二)网上在线核验: (3)学历信息不在自动核验范围的中专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历认证报告,无法通过网上核验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核验。(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验的,请持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8)资格审核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学历等相关信息核验通过后,考生选择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的学历、专业信息进行报名,提交确认信息,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自动审核或人工审核)。核验及资格审核部门审核点免2科三、报名注意事项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1.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98年-现在93年前专业名称矿井建设城镇建设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饭店工程建筑学电子信息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信息与电子科学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半导体物理与器件光电子技术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采矿工程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地球化学与勘察勘察工程大地测量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地图学交通工程总图设计与运输与海岸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资源工程热能与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制冷与低温技术工程热物理冷冻冷藏工程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冶金环境工程环境规划与管理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安全工程安全工程金属材料与热处理金属压力加工复合材料腐蚀与防护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焊接工艺及设备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复合材料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热加工工艺及设备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焊接工艺及设备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石油储运化学工程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化工电化学工程工业催化生物化学工程生物化工生物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制药中药制药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汽车与拖拉机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机械电子工程设备工程与管理测控技术精密仪器,时间计控技术及仪器,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工程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热工计量测试力学计量测试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化工设备与机械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电机电器及其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房地产经营管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交通运输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自动化工业自动化自动控制飞行器自动控制 ,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工程力学园林园林风景园林工商行政管理国际企业管理工商管理技术经济林业经济管理序号建筑工程技术3建筑设计技术6室内设计技术9城镇规划12建筑电气工程技术15工程造价18市政工程技术21水工业技术24物业设施管理27水利水电建筑工程30河务工程与管理33水利工程监理36公路监理39电气化铁道技术42管道工程技术45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48信息安全技术51无线电技术54通信技术57程控交换技术60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63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66数控技术69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72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75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78林产化工技术81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84船舶工程技术87航空电子设备维修90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93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96煤矿开采技术99矿井建设102选矿机电技术105矿山测量108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111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114电网监控技术117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120计算机控制技术123计算机网络技术126环境监测与评价129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132影视多媒体技术
【安徽】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0〕40号)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建市函〔2019〕137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0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考全科”、“免1科”和“相应专业”3个级别,每个级别设6个专业,每个专业设若干科目(详见附件),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0月31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下午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月1日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二、考试管理模式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该证书为主证,可单独注册使用);报考级别为“相应专业”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需配合主证使用,不能单独注册)。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级别,避免因个人选择报考级别错误导致考试通过后无法注册。三、报考条件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名参加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考全科”报考条件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的;2.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的;3.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0年的;4.取得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建筑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培养的学员具有土木工程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其在校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二)“免1科”报考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原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符合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如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三)“相应专业”报考条件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增项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参加“相应专业”考试。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有关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认定可参考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四、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一)网上填报阶段(2020年7月22日-31日)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7月22日9:00至7月31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项目,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用。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请准确选择报名点。在网上填报阶段,报考人员可自行任意修改报名信息;网上填报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进行更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各市要及时公布本市资审安排和咨询电话,密切关注报名情况,抽查报考人员照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二)资格审核阶段(2020年8月5日-25日)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各单位、各资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报考人员信息,对审核结果负责。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老考生核验办法参加2018、2019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报考人员为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系统将对其社保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直接缴费;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如果确认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可以继续缴费,事后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5日后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核验结果。2.新考生资审办法未参加过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首次报考人员、参加2018以前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专业发生变化的报考人员为新考生,首先由系统对其社保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4日后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有关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3)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报考级别为“相应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上述材料考生无须提供复印件,如有需要,各市可自行复印并留存。各市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由当地人社、住建部门负责,具体资审办法由各市自行规定。各市人社、住建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于2020年8月4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本市资审工作安排,并于8月25日前完成整个资审工作。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各地在组织现场资格审核时,要采取分批次错时错峰办理的方法,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行风建设各项要求,并提前做好预案,有效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和排队时间过长等现象发生。各资格审核部门要切实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重点加强对非本地户籍和系统核验不通过报考人员的审核,可通过核验社保、劳动合同等手段,验证其填报信息。各资格审核部门应尽量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核验。(三)网上缴费阶段(2020年8月5日-27日)根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财税〔2015〕68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和建注函〔2020〕40号等文件规定,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费收费标准为56元/科(含上缴国家试卷费6元/科)。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27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缴费流程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本次考试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请应试人员于2020年10月27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六、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2月28日前公布,应试人员可以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七、注意事项(一)答题方式《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请应试人员在作答前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作答。应试人员务必要准确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未填涂或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6个专业)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应试人员答题前应特别注意:1.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信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二)考试大纲2020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四)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规定和当地疫情防控等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2020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顺利进行。(五)其他事项2020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凡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有关部门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 附件: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2.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信息来源:http://www.apta.gov.cn/ProfTech_NoticeIndex/ProfTechActivityDetail?aid=850&from=tim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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