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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0-07-17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要求,现就我省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责分工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试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抽查、政策咨询等工作。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二)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三)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20年9月19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0年9月20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生可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搜索查看。(二)考场设置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考点设置除省直、兰州市考区外,将根据报考情况在部分市州设置分考区,各市州所有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现工作地或居住地选择考区,具体考试地点最终以准考证为准。四、报考条件(一)考全科(参加全部4 个科目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 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 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 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 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 年。(二)免二科2003 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 年。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考试合格后须提供相应审核材料。(三)增报专业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五、报名告知承诺要求(一)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电子文本),承担不实、虚假承诺的责任。(二)考试机构要加强考试事中事后监管,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报考人员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抽取的报考人员信息核实后及时反馈考试机构,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三)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记入黑名单。同时启动跨部门联动响应,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应试人员信息将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五)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六)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报名期间因个人信息、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因档案号不同,考试级别填报错误系统将无法合成考试成绩)填报错误,以及错传照片、错误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六、报名时间及程序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网站,按规定程序报名。(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9:00至2020年7月24日18:00(二)报名程序1.考生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注册,注册时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协议》、《注册须知》,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须提前补充完善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2. 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用户无需更换照片。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3. 填报信息。考生完善注册信息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报名地,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及考试报名操作流程,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 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缴费。凡个人信息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分为网上提交资料核查和现场提交资料核查。(1)网上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①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以上报考人员须将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审核部门将在报名期间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学历、学位扫描件等材料进行网上人工核查。(2)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①报名信息确认后,网上提交材料不清楚或提交材料存在异常的人员;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3)现场核查提供材料:①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一份,并签字确认;②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复印件;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审核人员须带齐以上资料到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审核。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4楼)咨询电话:0931-84362305. 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在 2020年7月16日至7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zg.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收费标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90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均为61元。(收费依据见甘发改收费〔2017〕211号)。6. 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9月19日七、疫情防控要求(一)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应在考前14天开始申领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二)持“甘肃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甘肃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四)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六)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八、其他注意事项(一)考试实行封闭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请应试人员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包括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及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时必须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区域内作答。(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doc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7月14日

最全|图文详解2020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流程,报考不迷路!

2020-07-15

各地一级建造师开启网上报名,汇总如下:很多考友发来信息,对报名操作有点懵莫慌,接下来小编就进行一建报名流程的详解首先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跳转登录注册页面。 跳转至下方界面,老考生可直接登录,新用户则点击【新用户注册】,进入注册界面。阅读相关文件,点击【接受】。进入注册界面,正式报名之前,需进行学历核验,填写学历信息。 请注意以下要点:1.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2.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 3.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 4.学历上的身份证信息与注册时所填写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5.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必须是学信网可查,保存后无法删除。6.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7.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进行人工核查。在线核验通过之后(原则上需24小时),需要进行照片的处理与上传,上传成功即可进入报名页面,选择一级建造师后进行省份选择。注意:目前很多省份报考皆有属地要求,即:只允许本省户口或者在本省公司工作的考生报考。此处明确写明了,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并承诺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且将如实提交报名信息。接下来就是填写报名信息。1.如果核验时提交了多个学历,那么仅需要选择一个学历,是否满足报考条件也是由这个学历进行判定,这就是为什么老张让大家只填写需要的学历。2.此处的学历,必须与上方的报考条件和下方的工作年限对应。比如选择大专学历报考,则报考条件需要选择6年工作经验的那一项,且下方的工作年限需要填写≥6年。3.系统不会计算你的工作年限,假如你是2015年大专毕业,那么原则上2021年才可以报考,但如果你填写自己有6年工作经验,一样能通过报名。无论是否需要人工核验,都必须选择核查点。学历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去核查点人工核验;已通过的则不需要。专业填报填写完内容,提交信息后。假如系统对你学历上的专业有疑问,则会弹出下图。只要承诺符合报考条件,皆可完成报名。如果被抽查到进入人工审核,人工审核认为不符合则会报名无效。其余信息皆是常见信息,照实填写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自动生成告知承诺书,点击提交即可。(此处可以下载一份备份) 检查核对报名信息并提交注意事项关于考试复查:各省复查方式不同,但目前基本确认为抽查+社会公示。实际以各地考务通知为准。关于疫情防控:目前各地均提出了不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其中包括申领当地健康码、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好口罩等,具体大家结合当地考务文件提前做好自我防护和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福建发布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2020-07-1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安排,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19日、20日举行,我省共设九个考区:福州、厦门、三明、莆田、泉州、漳州、南平、宁德、龙岩。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25日;  (三)人工核查时间:2020年7月10-27日;  (四)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核查后至7月28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10-18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发票领取时间:2020年10月9日-12月31日,凭个人身份证至所属报名点领取发票;  (七)成绩公布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cpta.com.cn/GB/index.html);  (八)领取证书时间及领取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通知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可查询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fjjszczx.org/wjtz/kskw/kstj/201706/t20170619_955.htm)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下同)。   2.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 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增报专业,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的函》(建规函〔2010〕22号)的文件规定,凡符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上述报考条件中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职称指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本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详见附件1)。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10-25日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请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http://zg.cpta.com.cn/examfront/signup/help/help.jsp)。   1. 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如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考生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2. 下列人员须上传相应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证书;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证书;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须上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传到“职称证书或从业说明”栏目)及“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传到“资质证书”栏目)。  (5)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  3.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上传标准证件照片前,需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正常上传。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地址为:http://www.cpta.com.cn/n/2014/0611/c385858-25135705.html。  (2)如有多份证明材料需上传在同一栏目时,请先将多份材料自行合并成一张扫描件后再上传。  (3)台湾居民身份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件为《往来内地通行证》。  (4)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确认后才能进入报名审核状态。  (5)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但还未缴费的,考生可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已完成缴费的考生,报考信息无法修改。  (6)报名核查部门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时,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7月25日前提交,逾期未提交影响核查的,后果自负。  (二)网上缴费  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7月28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201号)的标准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  四、人工核查和考后资格审核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精神,报考时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承诺内容进行在线核验判断,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核验判断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系统核验判断或人工核查均不属于资格认定;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一)人工核查  报考时,人工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共同负责。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人工核查,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确需现场核查的,要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核查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二)考后资格审核  考后资格审核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考后资格审核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3.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失信应试人员管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报考须知   (一)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选择“增报专业”报考。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者),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六、考试须知  (一) 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为主观题,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网络评卷。应试人员在应考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如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关闭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八、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联系电话:0591-38161636-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附件:1.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2.各设区市报名核查部门联系表                                                                                                          福建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9日附件下载: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附件.doc

最新统计|除浙江外,又有4省公布一建考试消息

2020-07-09

除浙江省以外,另外还有4省公布一建报考信息,分别是广东、内蒙古、青海和江苏。其他省份考务文件,请点击重要通知|多地公布一建报名时间目前汇总如图所示:广东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27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28日17:00。注:应试人员须留意关注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工作动态”专栏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按要求参加考试。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考务文件更多内容江苏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9:00~7月22日16:00。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注:我省在抓紧制定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请广大考生近期关注省级及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考务文件更多内容青海注:青海考生需重点关注【疫情防控要求】和【健康码应用方案】。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考务文件更多内容内蒙古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7月22日23:00;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7月23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7月24日23:00;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考务文件更多内容

重要通知|多地公布一建报名时间

2020-07-03

近日,多省一级建造师宣布报名时间。分别有河北省、河南省、宁夏自治区、辽宁省、广西以及山东省。时间定于9月19-9月20,具体考务通知如下: 河北省具体信息请查询: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295.aspx 河南省考试时间、科目、专业及考点设置9月19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20日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更多详情信息请查询:http://www.hnrsks.com/LinkPage/TpNewnr.aspx?state=1&Id=4779 宁夏自治区更多详情信息请查询:http://www.nxpta.com/zyjsryzgks/202007/t20200702_4823118.html 辽宁省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9月19日    上午  09:00 - 11:00  建设工程经济下午  14:00 - 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20日    上午  09:00 - 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  14:00 - 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报名时间安排:更多信息请查询:http://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zyzg_tongzhitonggao/1936.html 山东省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要求,现将我省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22日16∶00;缴费时间:2020年7月25日9∶00—7月30日16∶00。更多详情信息请查询: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articles/ch03528/202007/0574dc73-e517-4edf-a9e6-ebab968e3875.shtml 广西具体详情可查看: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293/5509.html 江苏另外江苏也将在7月中旬,陆续开启一系列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信息来源:http://jsrlzyshbz.jiangsu.gov.cn/art/2020/7/3/art_57268_9278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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