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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将BIM纳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2020-12-18

信息导读1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发布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并规定于2021年01月01日起生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11-0216)(即2011版合同)颁布之时,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国内的应用尚不广泛,但随着住建部在2015年发布《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建质函〔2015〕159号)以及《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等标准的出台,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等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进入井喷期。今年4月,住建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就提到“试点推进BIM审图模式”、“推动BIM技术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在新形势下,为了更好地将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即2020版合同)专门在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1.14条文中,明确规定了在项目中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相关要求: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如果项目中拟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合同双方应遵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符合项目所在地的相关地方标准或指南。合同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就建筑信息模型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等相关内容进行约定。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与本项目中其他使用方协商。通知原文: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11月25日合同范本关键页面:(杭州筑一教育)

关于第九期“全国 BIM 工程师专业技术等级考试”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0-09-29

关于第九期“全国 BIM 工程师专业技术等级考试”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建质函〔2015〕,为加快推进我国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步伐, 邮电通信人才交流中心积极开展全国信息与通信人才 BIM 专业技术等级考试项目,现将第九期“全国 BIM 工程 师考试”报名、考试工作做如下通知:一、“全国 BIM 工程师专业技术等级考试”采取机考形式进行,本期具体安排如下:二、报考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参加培训并获得一定的培训学时,可以申请参加全国 BIM 应 用工程师专业技术等级培训考试:1.报考初级 BIM 应用工程师:中专学历满 2 年;专科学历满 1 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科生和在读研究生可 凭在籍学习证明报考;从事建设工程工作满 2 年。2.报考中级 BIM 应用工程师:中专学历满 4 年;专科学历满 3 年;本科学历满 2 年;研究生学历满 1 年;取 得初级 BIM 应用工程师证书满 2 年;从事建设工程工作满 4 年。3.报考高级 BIM 应用工程师:中专学历满 6 年;专科学历满 4 年;本科学历满 3 年;研究生学历满 2 年;取 得中级 BIM 应用工程师证书满 1 年;从事建设工程工作满 6 年。三、关于免考:已获得 BIM 中级工程师某一专业证书后,报名参加 BIM 中级工程师其余专业的考试,可免考 BIM 理论知识科 目。四、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2020年10月2日 报名时需上传考生本人近期蓝底两寸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扫描件。注:照片要求为本人近 6 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 jpg/jpeg,不大于 200K; 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蓝色背景为佳。不允许带头巾、发带、墨镜等装饰物。此照片将用于考生准考证及 BIM 专业技术证书,请考生慎重选用。身份证和学历证扫描件大小、格式为 jpg/jpeg,不大于 200K。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2020年 8 月 28 日(杭州筑一教育)

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BIM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0-09-16

原文如下: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为普及BIM技术应用,切实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加快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6〕7号)有关规定,我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增加了BIM审查功能,即将提供施工图BIM审查服务并开展相关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BIM审查上线2020年8月1日起,全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BIM审查功能正式上线运行,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企业可登录系统申报BIM审查,申报BIM审查应同步上传二维施工图和BIM模型,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一并对二维施工图和BIM模型进行审查。二、BIM审查试点为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我省建筑甲级勘察设计企业应全部纳入BIM审查试点(申报表详见附件),试点企业须选取本单位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总数的10%及以上申报BIM审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系统中向试点企业免费提供智能审查技术服务,帮助试点企业掌握模型转化插件的设计质量检查和轻量模型转化等关键操作流程,熟悉系统BIM智能化审查功能及标准条文库,加快提升试点企业BIM正向设计水平和质量,为下阶段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BIM审查积累经验。三、BIM审查流程(一)送审流程。建设单位应按我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审查系统模型交付标准》《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审查系统数字化交付数据标准》《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审查系统技术标准》相关规定向勘察设计企业提出BIM设计需求。勘察设计企业应进行全专业BIM协同设计,并将BIM模型成果交付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企业应用模型转化插件对模型完成自检、转化和上传。(二)受理流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本辖区BIM审查线上操作。按规定上传BIM模型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予以受理并操作遴选审查机构,未按规定上传的应予以退回修改。(三)审查流程。审查机构遴选确定后登录系统开展审查,审查机构应先对二维施工图和BIM模型进行图模一致性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修改;对符合规定的,审查机构按要求对二维施工图和BIM模型并行审查。审查人员点击模型可自动进入BIM审查操作界面,提出BIM审查意见。勘察设计企业应根据审查意见同步对二维施工图和BIM模型修改完善,审查合格后予以施工图审查备案。四、组织保障措施(一)加强政策指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BIM审查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要专门开通申报BIM审查绿色通道,便于解决BIM审查项目相关流程操作问题,难以解决的请及时与我厅勘察设计处或系统研发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并将相关问题书面反馈至BIM审查专用邮箱。(二)加强宣贯培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设计施工相关协会(学会)要加大对BIM审查的宣贯力度,积极组织全省设计及审查人员开展BIM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加快提升中小企业BIM技术应用能力和审查机构的BIM审查能力。勘察设计企业要加大BIM设计人员力量储备,快速提升企业BIM正向设计能力。审查机构要加强对审查人员的BIM审查能力考核,熟练掌握BIM审查操作后再上岗开展审查业务。(三)加强措施激励。加快出台相关措施激励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企业开展BIM正向设计。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时,招标文件可明确应用BIM技术设计施工的相关要求;推选国家、省的设计施工有关奖项时,可优先考虑BIM正向设计施工项目;列入试点的勘察设计企业申报资金项目时可优先予以安排。(四)加快成果应用。各相关单位要加快推进BIM审查应用成果转化,将BIM模型“一模到底”应用于工程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形成BIM技术应用的良性循环。施工阶段,要将设计模型深化为施工模型,在质量、安全、成本等维度精准管控施工过程,竣工模型纳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同步移交至城建档案馆;运维阶段,要基于竣工模型建立数字化运维管理系统,实现动态维护保养和数字化运营管理。五、本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联系单位及方式:1.施工图审查业务咨询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陈志新0731-88950075 雷 周0731-889500722.BIM审查操作咨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张 帆0731-84420926  谢宇欣010-64517629BIM审查专用邮箱:bimshencha@163.com 附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BIM审查试点企业申报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7月17日信息来源:http://zjt.hunan.gov.cn/zjt/xxgk/tzgg/202008/t20200812_13395963.html(杭州筑一教育)

就业危机?别停留在原地了,这本证书你值得拥有!

2020-08-31

前段时间,有段关于「雄安新区」的视频上了热搜,充满科技感的画面,灯火通明。夜幕之下,工地照常有序施工,夜晚对于雄安来说是不眠的。雄安新区的建设是一项全新的试验田,其规划发展理念是非常超前的。即使发展的初期并不被看好,到目前仍旧存在争议。但是也备受期待,新型管理模式,不断的朝着智慧城市的目标前行。01智慧城市智慧城市,是近年来的热词。是指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或创新概念,将城市的系统和服务打通、集成,以提升资源运用的效率,优化城市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是把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运用在城市中各行各业,是城市信息化高级形态,目的为实现信息化、工业化与城镇化深度融合,提高城镇化质量,实现精细化和动态管理,并提升城市管理成效和改善市民生活质量。02智慧建筑智慧城市在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信息化建设,而在构建智慧城市过程中,建设工程领域的信息化发展更是重中之重,由此衍生出发展智慧建筑的话题。智慧建筑最开始侧重于技术方面,通过科技信息、通信技术、自动化等科技手段来提高效能和效率。建筑业一直被认定为消耗性产业,在土地、建设用材、人力、能源使用方面耗能巨大。为了减少损耗,智慧建筑有了新定义,除了技术方面,还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由此可以认定为:智能化集成系统、绿色节能、低耗能、高空间利用率、安全舒适便利等等。03如何实现智慧建筑智慧建筑的第一步是先实现智慧工地。智慧工地的实现,就需要运用到BIM技术的支持。BIM是5纬关联数据模型(几何模型3D+时间进度模式4D+成本造价模型5D),可实现协同设计、虚拟施工、碰撞检查、智能化管理等从设计到施工到运维全过程的可视化,使资源最大化最优化的有效利用。(cr:阿里巴巴集团)BIM模型是一个丰富的建筑信息库,通过数字信息技术吧整个建筑进行数字化、虚拟化、智能化,存储了建筑的完整信息数据,包括工程设计建造和管理。包括物体三维的轮廓信息,还包含了材料的传热系数、采购信息、造价等。(cr:阿里巴巴集团)由于BIM集成设计的能力,BIM模型和工具可为预制件厂家提供必要的信息,最大程度地利用预制件,从而避免浪费,并使过程更绿色环保,能够达到节省成本,节约生产的目的。因此,BIM是建筑业革命性的平台和技术,能够推动智慧建筑的快速进化。04写在最后行业的迭代升级,必定少不了信息智能的加入,因此BIM技术在我国的发展必定迎来蓬勃时期。文章开头说道雄安新区工程建设,时刻牵动着工程行业未来发展的敏感神经。作为智慧型的典范,雄安就引入了BIM技术。2019年,阿里云4022万中标雄安新区BIM管理平台(一期)建设!雄安新区规划建设BIM管理平台(一期)启动建设,这一平台将实现对雄安新区生长全过程的记录、管控与管理,为新区建设绿色智慧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最后,下一期BIM工程师考试也即将到来。要不要上车,选择在于你们。时代的步伐一直前行,一个顺流而上的机遇就摆在眼前哦!

每人补贴4千!四川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重点推进BIM人才培训

2020-07-22

为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为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6月28日,四川省住建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 《我省推动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1年底,重点在建筑施工、市政公用等行业实施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共计划培训包括BIM技术人员在内的的技能人员34万人次,其中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人员2万人次,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具体原文如下:我省推动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近日,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实施住建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为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通知》明确,到2021年底,重点在建筑施工、市政公用、物业服务等行业实施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计划培训技能人员34万人次,推动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大幅度提升,人才培养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具体包括:培训建筑工人20万人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5万人次,燃气行业技能人员0.5万人次,供水排水行业技能人员0.5万人次,农村建筑施工人员 4万人次,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人员2万人次,物业服务从业人员2万人次;技能人员参加技能考核鉴定、等级认定和专项能力考核,取得各项证书的人员比例提高20%。《通知》指出,将重点对建筑工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燃气行业技能人员、供水排水行业技能人员、农村建筑施工人员、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人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等分类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对经考核合格的技能人员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合格证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水平。《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各方力量,落实推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一是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在岗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分层次、分专业、分岗位组织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二是发挥职业院校支持作用,广泛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对接洽谈活动,推广“企中校、校中企”合作模式,实现技能培训与行业需求有效对接;三是发挥行业协会和培训机构基础作用,鼓励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能培训条件的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四是搭建技能培训网络平台,加大线上培训资源供给,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五是通过强化人才培养载体、职业标准体系和培训监管体系等基础能力建设,形成完整的职业能力培养体系。《通知》中还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能人员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技能人员参加岗前、转岗转业、在岗、岗位提升等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开展培训或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高于培训补贴总额50%的补贴资金,所需资金优先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还可按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技能提升有关规定领取技能提升补贴。《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各方力量,落实推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一是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在岗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分层次、分专业、分岗位组织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二是发挥职业院校支持作用,广泛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对接洽谈活动,推广“企中校、校中企”合作模式,实现技能培训与行业需求有效对接;三是发挥行业协会和培训机构基础作用,鼓励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能培训条件的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四是搭建技能培训网络平台,加大线上培训资源供给,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五是通过强化人才培养载体、职业标准体系和培训监管体系等基础能力建设,形成完整的职业能力培养体系。

重大消息!上海市宣布:BIM设计人员纳入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范围

2020-06-04

上海市宣布:从事BIM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可评高级工程师啦!!!拿到证的小伙伴,冲鸭~还在观望的小伙伴,考虑的怎么样啦~原文如下: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建设交通类各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土建施工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土建施工高评委”),负责本市土建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上海市工程系列规划设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设计高评委”),负责本市规划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上海市工程系列城市管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市管理高评委”),负责本市城市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上海市工程系列房地产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房地产高评委”),负责本市房地产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土建施工专业  1、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含施工应用技术研究、工程测量、装配式建筑施工)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2、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含施工应用技术研究、地下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公路工程)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3、从事土建、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技术管理(含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4、从事建筑、市政工程中机械施工、建筑物、构筑物内机电等设施(含电气、弱电、暖通、管道、给排水、工程机械)安装,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研制、技术改造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5、从事水泥、玻璃等建筑材料的生产和混凝土制品、商品混凝土(含复合材料)生产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二)规划设计专业  1、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工程测绘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2、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含园林仿古建筑物)及构筑物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总图运输设计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3、从事建筑物及构筑物结构设计、幕墙设计、BIM设计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4、从事暖通、动力、电气专业设计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5、从事市政基础设施构筑物(含轨道交通)设计及给排水设计(含建筑给排水设计)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6、从事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治理、监测、测试、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物探、地质地震、地震工程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7、从事建筑应用技术研究、建筑材料研究、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8、从事建筑技术经济及技术管理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9、从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咨询、勘测、设计、监理、监(检)测等相关的技术与管理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三)城市管理专业  1、从事交通运输规划、建设、营运、车辆应用、机电、快递工程技术(快递网络工程、快递设备工程、快递信息工程);船舶修造检验、航运规划、航道建设、港航监督;道路养护及管理、交通节能减排技术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2、从事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生产、管道工程、输配、供应、应用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3、从事轨道交通管理、运营和机电设施设备维护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4、从事园林景观及造林规划设计、绿化林业研究、绿化林业建设与养护、植物保护、林业病虫检疫与防治、绿化林业生态保护、花卉苗木和果树技术推广、野生动物繁育与保护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5、从事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监测、监督管理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6、从事市容环境监测、废弃物处置、环卫设备设计与制造、市容景观设计、环境保洁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7、从事城乡建设、交通、城市管理、国际航运及物流信息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和运行维护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8、从事港口或陆上运输机电设备、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装卸工艺设计、港口工程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四)房地产专业  1、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中从事工程项目技术管理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2、从事物业技术服务以及绿色建筑、智能化建筑、装配式建筑等运营管理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3、从事城市更新、房屋修缮改造、修缮工程材料检测、建筑幕墙施工、历史建筑保护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4、从事房地测绘、用地规划、土地开发、土地管理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5、从事勘探工程、工程物探、地质测绘、基础地质实验与研究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岗位条件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市申报建设交通类各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本市企事业单位引进未取得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在回国5年内,根据其学历、学术、专业水平,由所在单位考核申请,区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或者两名以上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高评委及主管部门审核,可比照国内同类人员直接申报。  3、以下情况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1)当年度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或已办理退休手续者。  (2)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人员(本年度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者除外)。  (三)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聘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以上。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聘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非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工程师职务满7年以上。  4、试点与高技能人才贯通,申报者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1年;  (2)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其中相关技能岗位年限可对折计算成专业技术岗位年限);  (3)获得相关专业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的12月31日(自按规定聘任工程师职务起算)。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四)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工程师任职期间撰写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技术总结或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合作撰写论文不得超过3人)撰写专业论文两篇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公开发表。确定一篇为主送论文,主送论文须独立撰写,主送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同时,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学位论文不得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报送;  (2)若报送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3)提交的论文应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材料受理点将不予受理;  (4)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凡在材料申报截止日无法提供正式出版刊物的,材料受理点将不予受理;  (5)各高评委对申报人所提交主送论文将进行重合度检测,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结合本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两篇及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同时,提交技术工作总结应注意以下要求:  (1)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等不作为职称评审技术工作总结报送;  (2)技术工作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点与难题;  (3)技术工作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4)各高评委对申报人所提交的技术工作总结将进行重合度检测,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3、作为主要作者(前3名)撰写并正式出版过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四万字。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和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每年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科目培训。具体包括:  1、公需科目。根据《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和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每年需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培训。2020年按90学时考核,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查询《2020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计划》。另外,对2017年前记录的公需科目学分,在五年有效期内按1学分对应3学时折算。对通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未超过五年期限的,可分别折算为3个公需科目学时。  2、专业科目。2020年申报市土建施工、规划设计、城市管理、房地产高评委的人员,需参加土建施工、规划设计、城市管理、房地产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其参加有关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情况将作为职称评审依据之一,具体事项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查询各高评委相关通知。  (六)破格条件  少数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考核申请,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或者两名以上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高评委及主管部门审核,可择优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不具备规定学历,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连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2年以上的;或不具备规定资历,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未满5年的;  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1、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2、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具备以下经历和业绩:取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或者取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发明者。  (七)其他事项  1、评聘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得少于一年。  2、已评聘其它相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转到建设交通类专业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已评聘工程系列其他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转到建设交通类专业工程技术岗位工作,并评聘工程师满3年以上,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且符合评审条件,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3、根据《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0号)精神,为促进职称评审与职业资格考试的接轨,对于取得沪人社专[2017]110号文件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聘任工程师职务,同时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  4、破格申报、低一级任职年限在6年以内、转系列申报高一级资格、近3年内曾参加过评定而未通过、非本专业学历、现有资格非本市评审的申报对象,须参加面试答辩,其余面试答辩对象由高评委根据需要抽取。  5、对于上一年度评审未能通过的,第二年继续要求申报的人员,须在申报当年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否则不予以受理:  (1)取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2)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级认定的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及相关材料;  (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与专业工作内容相关的专著。  6、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的“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中填写具体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或区人社部门盖章)。  7、在网上申报截止日前,须提供完备的申报材料,申报表上的所在单位核实意见不填或不加盖公章、负责人签章的,材料受理点将不受理申报材料。  8、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因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相关规定,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因此,申报人可自行提供能反映自身外语和计算机最高水平的材料(近5年内取得),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四、申报程序  建设交通类土建施工、规划设计、城市管理、房地产高评委实行网上申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二)申报方法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信息公开—职称专家),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高评委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原件扫描件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三)注意事项  1、“学习经历”栏:学历应从高中填起,学历及学位证书直接上传到“学习经历”栏对应的“相关附件”。对于在职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并无研究生学历证书的申报人,其基本信息栏的“学历”一栏应按照本人所持有的最高学历证书填写。  2、“项目情况”栏:各栏(特别是立项时间、担任角色、经费等)应根据项目情况如实填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上传其对应的项目后。  3、“论文著作”栏:申报论文、技术工作总结及论著均应上传该栏,除论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附件上传),提交论文及技术工作总结的,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论文、技术工作总结的WORD版本。  4、“附件”栏:  (1)职称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2)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3)继续教育证明;  (4)身份证;  (5)其它需要提交高评委审阅的材料等  本栏可上传15个文件,相关内容的文件可打包上传并在“附件说明”中加以准确说明。  (四)受理审核  各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对截止申报日17:00未按要求完成提交,或未按高评委办公室要求的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下载附件:·     附件1、《建设交通类高评委专业划分》.docx·     附件2、《报送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docx·     附件3、《市、区人才服务中心职称申报材料受理点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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