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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消防工程师开考了!不限专业,中专起报(内附二消考试大纲)

2020-12-04

1、一级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消防工程师的由来  2012年, 人社部、公安部联合印发了:《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正式成立了消防工程师考试,一消、二消就此问世201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正式开考。同年, 北京、河北、辽宁、青海四个省市发布二消考试公告,但是最终考试都被暂缓2017年10月1日,公安部143号令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正式实施规定第四条再次明确指出:注册消防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2019年9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正式出台。条件第四条明确规定:消防工程师人数不少于2人, 其中企业技术负责人只能由一级消防工程师担任一消VS二消的情况和一建VS二建相似:一消含金量高,但考试难度大,通过率不到4%,致使现有的一消人数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随着三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推进,人才急缺,因此二消的呼声也越来越高。2、二消和一消的区别  根据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一消和二消主要是【执业范围】和【能力要求】不同。(1)执业范围不同一消: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二消: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除250米(含)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2)能力要求不同一消: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有较丰富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了解国际消防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掌握消防技术前沿发展动态,能够独立解决重大、复杂、疑难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3熟练运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手段,圆满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签署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件准确无误,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具有较强的消防技术课题研究能力,能够应用新技术成果,指导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作。二消: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熟练运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一般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较好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签署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件真实、完整、准确,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另外,一消的执业范围比二消更广,能力要求也比二消更高。根据最新发布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企业必须拥有不少于2名消防工程师,但是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消防工程师3、二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取得 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满3年 ;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二)取得 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或者取得消防工程 相关专业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 ;或者取得消防工程 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消和一消一样,都不限制专业,中专起就可以报,对于很多已经有了消防员证,但是又觉得一消太难的消安相关从业人员来说,二消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4、二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大纲一、考试目的考查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在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中,掌握消防技术前沿发展动态,依据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独立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消防安全技术问题的综合能力。二、考试内容及要求(一)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1.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消防法》《行政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分析、判断建设工程活动和消防产品使用以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2.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根据《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确认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合法性和注册消防工程师履行义务的情况,确认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行为和职业道德修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分析、判断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行为的法律责任。(二)建筑防火检查1.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认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的内容和方法,辨识和分析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建筑耐火等级、消防车道和消防车作业场地及其他灭火救援设施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组织研究解决消防安全技术问题。2.防火防烟分区检查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防火防烟分区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辨识和分析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划分、防火分隔设施设置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组织研究解决防火防烟分区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3.安全疏散设施检查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安全疏散设施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辨识和分析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组织研究解决建筑中安全疏散的消防技术问题。4.易燃易爆场所防爆检查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辨识、分析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火灾爆炸等不安全因素,组织研究解决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的技术问题。5.建筑装修和建筑外墙保温检查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定建筑装修和建筑外墙保温系统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辨识建筑内部装修和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分析建筑装修和外墙保温系统的不安全因素,组织研究解决建筑装修和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三)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管理1.通用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消防设施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消防设施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消防控制室技术条件、维护管理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的正确性。2.消防给水设施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消防给水设施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设施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消防给水设施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消防给水设施,解决消防给水设施的技术问题。3.消火栓系统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消火栓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消火栓系统,解决该系统的技术问题。4.自动水灭火系统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及其组件检测、验收的实施方案,确认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自动水灭火系统,解决该系统技术问题。5.气体灭火系统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气体灭火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气体灭火系统,解决该系统技术问题。6.泡沫灭火系统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泡沫灭火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泡沫灭火系统,解决该系统的消防技术问题。7.干粉灭火系统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干粉灭火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干粉灭火系统,解决该系统消防技术问题。8.建筑灭火器配置与维护管理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确认各种建筑灭火器安装配置、检查和维修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建筑灭火器安装配置、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安装配置、检查和维修灭火器,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9.防烟排烟系统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防烟排烟系统,解决该系统消防技术问题。10.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与电气防火防爆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消防供配电系统和电气防火防爆检查的实施方案,确定电气防火技术措施,辨识和分析常见的电气消防安全隐患,解决电气防火防爆方面的消防技术问题。1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系统及各组件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运行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解决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技术问题。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出现故障的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解决该系统的消防技术问题。13.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组织制定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的实施方案,确认系统及各组件检测与维护管理的技术要求,辨识和分析系统出现的故障及原因,指导相关从业人员正确检测、验收与维护保养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解决该系统的消防技术问题。5、二消《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大纲  大纲沿用2014年版本,二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大纲如下:考查消防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涉及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在实际应用时体现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执业能力。 (杭州筑一教育)

消防救援局发布二消考试公告,综合解答来了!

2020-11-25

11月23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网正式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主要表明:✓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规模、层级结构和综合效能亟待进一步发展壮大;✓落实好筹备和组织开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报名环节要参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试时间要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步;✓各总队应于2020年11月底前,将何时开考报于法规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具体详情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黄明书记近期关于发展壮大社会专业消防人才队伍、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指示要求,全面加快推进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现就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自2015年开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以来,初步选拔了一批消防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但是,从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规模、层级结构和综合效能看,与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消防执法改革的需要仍不相适应,亟待进一步发展壮大。(一)明确主体责任。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各总队党委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总队主官和分管领导要专盯负责,责任处室要细化分工,落实好筹备和组织开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二)科学测算需求。各总队要立足“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全面发展,对本地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技术服务等岗位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需求进行专题研判,科学测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需求量,推进供给侧改革,满足社会需求。(三)做好前期准备。各地要结合当前申报明年项目和预算等工作,积极协调本级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落实好考试和收费立项、考试费标准核定等政策保障。同时,要争取通过地方立法、政策文件,明确注册消防工程师在单位特别是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主动引导社会需求。二、严密组织实施,推进创新发展各总队要按照《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及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等相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工作要求,周密筹划、精心准备、严密组织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一)成立专门机构。拟组织开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总队,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组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和专家委员会等工作组织并实体化运行。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建筑防火、电气防火、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法律法规方面的专家,并突出消防管理和消防技术服务领域,从消防救援机构、消防科研所、高等院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择优选择,并参加相关培训。(二)强化环节管控。命题环节要按照全国统一的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和大纲,统筹消防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等方面内容,准确把握考核角度,突出考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消防安全问题的能力。报名环节要参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在全面落实“减证便民”要求、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同时,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资格核验,把好入口关。考试环节要抽调命审题专家骨干值班备询,准确解答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考试时间要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步。阅卷环节要规划好评分细则制定、阅卷组织特别是主观题阅卷等工作,提前测算阅卷工作量,确保阅卷及时、客观、公正。(三)确保考试安全。命审题过程中,要明确命题、组卷和初审工作规程,细化命审题场地、保密设施、人员、资料、电脑数据等各项保密管理措施,落实好保密责任书签署、终审定稿专家确认签字、AB卷抽卷确认、试题试卷封存移交等规定动作。考试过程中,要配合人事考试机构落实好考场设置、监考巡考等工作,确保绝对安全。三、强化跟踪问效,严格规范管理各总队要会同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人事考试机构等相关部门,及时对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筹备、实施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积累工作经验,创新方式方法。(一)规范注册执业。各地要严格规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管理工作,正确引导其发挥作用。要统筹处理好资格考试与注册执业的关系,鼓励探索邀请专业水平高、职业操守好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参加火灾风险评估、重大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提高督导检查效能。鼓励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估和咨询,辅助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注册消防工程师团队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检查、专业评估和隐患整改。(二)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政策,提高社会单位和群众对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要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宣传违规报名、虚假承诺、考试作弊的法律责任,强化警示教育,严防不法培训机构扰乱考试秩序,并实时监测舆情,严防并妥善处理负面信息。(三)强化督导问责。部局将对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筹备和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需求测算脱离实际、考试组织不严不细、负面舆情反映突出、考试注册衔接不畅等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总队应于2020年11月底前,将总队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机构等部门沟通及是否开展、何时开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工作规划等相关情况,通过部局内网“数据传输”报法规与社会消防工作处。此公告一出,后台收到了众多小伙伴留言,今天小优盘点有关二消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一一解答!01 二消前景如何?通知原文中指出:从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规模、层级结构和综合效能看,与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消防执法改革的需要仍不相适应,亟待进一步发展壮大。”众所周知,我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众多,即使法律要求一个单位只需要配置1位注册消防工程师,那也是个庞大的数目。但截至目前,现有的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还远远不足,所以目前市场急缺二级消防工程师!02 哪些单位需要二消证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2、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3、国家机关4、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5、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6、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7、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9、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10、重要的科研单位11、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12、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点损失的单位03 二消报名条件(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04 二消考试内容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分为两科:《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分两个半天进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成绩连续2年滚动有效。05 二消何时开考?公告指出:考试时间要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步。且各总队应于2020年11月底前,沟通何时开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工作规划,通过部局内网“数据传输”报法规与社会消防工作处。(杭州筑一教育)

【安徽】关于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0-08-17

原文如下:皖人社秘〔2020〕163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消防救援支队,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及科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1月7日0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11月8日0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二)考试管理模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二、报考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一)考全科报考条件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二)免1科报考条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三、报考流程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并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一)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二)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完成注册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15日9:00至8月21日17: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签署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签署报考承诺书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及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证明义务和报考条件充分知晓。承诺本人已经符合本次考试报考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信息核验及核查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系统在线核验为“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缴费环节。在线人工核查: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21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件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接受在线人工核查。在线人工核查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导各市组织实施,最迟于8月28日17:00前完成;核查通过的,直接进入缴费环节,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现场人工核查(现场资格审核):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或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人工核查点接受现场人工核查。现场人工核查具体安排将于8月21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注意查看。现场人工核查所需材料如下: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5.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的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职务聘任证书,或提供本人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消防救援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市人社、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本地区现场人工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于2020年8月28日前完成现场人工核查工作。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四)网上缴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15〕15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另上缴国家考务费按客观题每人每科1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9元的标准收取,合计客观题每人每科计收6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计收69元。通过信息核验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31日17: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本次考试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试院将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请应试人员于11月3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五、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可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六、监督管理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或考试成绩无效,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七、注意事项(一)答题方式《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他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二)考试大纲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有关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或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单位:中国人事出版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邮编:100029电话:010-64962347  64929211 64921644(三)广德市、宿松县考务安排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四)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确保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五)其他事项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考务咨询电话:0551-12333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8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信息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ProfTech_NoticeIndex/ProfTechActivityDetail?aid=876(杭州筑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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