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浙江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你了解了吗?
2021-07-27 09:08:09
每年的评审通知中关于继续教育学时的要求都会有一些调整,总的来说要求是越来越严格了。
继续教育是指已经脱离正规教育,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能力提高的一种高层次的追加教育。
总的来说,继续教育包含了下面四层含义:
第一,继续教育是一种非学历的成人教育;
第二,受教育者在学历上和专业技术上已达到了一定的层次和水平;
第三,继续教育的内容是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信息、新方法、新技能;
第四,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更新补充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扩大视野、提高创新能力,以适应科技发展、社会进步以及本职工作中的需要。
继续教育学时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已纳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标体系。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部分学时需要通过专项知识考试取得。
公需科目主要通过网络远程课堂、移动端微课件、专项知识考试等途径获取,由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网络学习平台。
专业科目的学习则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明确学习内容、途径,以及学时数量、登记标准后,上报备案后。再由各地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下发文件。一般通过专项知识考试;培训班、研修班的学习;学术会议、讲座等专业学术活动;继续教育实践活动等途径开展。
公需科目主要通过网络远程课堂、移动端微课件、专项知识考试等途径获取,由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网络学习平台。
专业科目的学习则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明确学习内容、途径,以及学时数量、登记标准后,上报备案后。再由各地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下发文件。一般通过专项知识考试;培训班、研修班的学习;学术会议、讲座等专业学术活动;继续教育实践活动等途径开展。
有申报职称打算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定要多关注每年的申报政策,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有学时不足情况的尽早补,以免延误了职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