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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河北、重庆发布二级建造师考务文件

责任编辑:hangzhouzhuyi 2020-07-09 00:00:00


河北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9日17时。


关于做好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建注函[2020]40号)要求,为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时间定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考点设在各设区市。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之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报考人员失信管理:

  (一)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严格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河北省人事厅、原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4〕69号)规定条件(详见附件4)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并加强全面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报考条件、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省、市两级考试机构切实履行审核职责,坚持网上填报阶段逐人资格预审;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考后复审、核实举报、数据比对等形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报名表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凡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9日17时,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省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ebei.appms.cn) 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ebpta.com.cn/hebpta/)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0日17时

  (二)考生注册。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时,需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三)报名缴费。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图片(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还需上传项目经理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图片、增项报考人员还需上传已经取得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图片),之后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数据进行确认,只有确认后的数据,才能进行资格预审,且确认后的报名数据,考生不允许修改。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上报名平台审核状态(即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并保存妥当备查。预审通过后,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老考生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四)考后审核。考试结束后,考生自行查询成绩。考试机构将利用报名数据信息及上传图片,通过官方数据查验等方式集中对全部科目成绩通过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存疑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复审,具体时间和所需材料另行通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予以取消。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20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10月26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增项考试

  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20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试卷预订单(附件3)亦单独上报。

  七、科目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共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或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八、考试实施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和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认真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和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细化考点考场防疫举措,严格防疫措施,切实加强考场一线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应试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入场照相时应摘下口罩);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客观题为答题卡(小卡),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客观题为答题卡(小卡),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九、收费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

  十、考试大纲

  2020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十一、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报名条件

  一、 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一)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二)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三)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

  (一)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文件依据:

  人发[2002]111号、冀人发[2004]69号、冀人字[2005]177号






重庆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3日9:00-7月22日17:00。


关于2020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根据原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5〕1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建注函〔2020〕40号)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0〕10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7月13日9:00-7月22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每个专业共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考试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类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类别为免1科)或1个科目(类别为免2科)的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相应专业科目(类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考场设置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专业证书)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 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 40岁以上,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以上专业见附件1 之“专业对照表”。

  (二)符合报名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 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2. 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相应专业条件:

  已取得重庆市颁发的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报《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的另一专业参加考试。报名时应选择的类别为“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岗位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lsbj.cq.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zcbm/webregister/)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确定提交报考信息,即表示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资格复核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一)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在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如: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提供有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考试资讯影响成绩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选择自己对应的报考条件和考试类别、专业、科目(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增报专业”考试报名入口为单独列项,只有符合报考“增报专业”考试条件(即已取得某一专业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报名,请注意选择。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续考人员(含免试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档案号(档案号可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上年度已考试合格的科目(不含免试生)本年度不再重复报考。

  (三)照片审核。考试管理部门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清晰度、是否为登记照等因素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四)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照片审核。如审核未通过可及时点击报名系统中的“详细信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进行修改或更换照片,重新上传接受照片审核。

  (五)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照片审核合格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 7月13日9:00─7月24日17:00。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滚动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26日至11月1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成绩查询、资格复核及证书办理

  (一)考生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点击“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二)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具体复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和“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三)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六、考试大纲

  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相关防控要求,保障涉考人员身体健康,考生报考时须认真阅读《报考承诺书》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考生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考场;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监测阴性证明或包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绿码进入考场。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有关防控措施及要求如有调整,请考生按准考证“注意事项”的要求执行。

  八、其他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客观题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开考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120分钟后,考生可以交卷离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答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九、咨询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12333、8152251、88152250;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023-86868837、8686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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